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5月04日
第B07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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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抗疫消費 取之有道

抗疫消費 取之有道

電子消費卡啟用以來,網民透過網絡群組交流消費情報,揭發多家超市胡亂抬價“資訊”,部分相同食品不同超市的標價可以相差一倍。相關部門加強巡查,但對於趁疫抬價的商號,仍以勸喻、警告為主,能否起到阻嚇作用?坊間更擔心是物價加易減難,疫情過後,可能是高物價、高通脹的來臨。

消費卡啟用首兩天,總消費金額高達一點二五億元。首輪每人三千元的電子消費卡涉及廿二億元公帑投放消費市場,對於中、小、微企是非常可觀的數字,假如連同計劃中的第二輪電子消費卡每人五千元,在市場上會是非常大的“肥豬肉”。如何令公帑用得其所,惠及本澳中、小、微企,真正達到“促內需、穩就業”的初心,同時緩解居民因疫情暫時收入減少形成的生活壓力,令公眾體會措施親民、便民、惠民,考驗政府部門執行及監督的能力,也考驗不同持份者的良心。商企是否取之有道,不少居民看在眼裡。

幾日以來,消費者深刻感受到甚麼是良心企業,不少食肆、售零店舖、超市以至街角士多,在消費卡推行以至疫情期間,不但無加價,反而減價或提供折扣優惠等,吸引顧客消費,並在淡市中調整經營與提升服務,真正做到與民共度時艱。

問題在電子消費卡使用不足三日,消委會已收到三百八十多宗投訴,八成涉及超市,不少涉抬價或標價與嘟卡不同等。消費卡購物火紅,消費投訴亦沸沸揚揚,教人深思。坊間質疑本澳消費者權益能否得到保障?消委會主席昨解畫,《消費者保護法》立法仍在細則性討論中。現行的“消保法”是一九八八年時澳葡政府的產物,逾三十年前的法律如何追上今日的社會經濟發展?當局提出修法一拖就是十年,多年間懷疑聯合訂價、燃料價格被質疑加快減慢,到近日浮上檯面的豬肉拆貨抬價等,當局以“勸喻”、“協商”處理,實質上損害全澳消費者權益的事仍在上演,尤其民生必需品。當局監管乏力、處罰無從,法律缺失,損害公平消費環境,居民生活百上加斤,情何以堪!

夏 耘

2020-05-04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3111.html 1 (新聞小語)抗疫消費 取之有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