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有意拓國際市場內企來澳設總部
團體倡到灣區宣傳澳制度
【本報消息】施政報告提出參與大灣區建設及了解各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會長黃景禧表示認同,指特區政府此前已積極推動大灣區法律交流,大大促進澳門與內地法律界互相了解及合作。
推動社經文化融合
黃景禧稱,施政報告具體指出在橫琴建設粵澳深度合作區,除實現與橫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外,也為澳門居民未來在橫琴就學、就業、創業、養老、居住和生活創造更便利條件。當中更擴大法律交流對象,鼓勵居民了解大灣區法律制度、溝通和法律服務,以便赴灣區其他地方生活和工作。
儘管澳門與橫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已完善,但兩地涉及不同社會經濟制度、不同海關及關稅區、不同法律體系,為鼓勵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工作,必須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思考如何具體實施,開拓全新合作共融方式,善用“兩制”優勢,在內地推廣及引進澳門制度。冀澳門居民未來在橫琴以至大灣區以類同澳門的制度生活營商,讓兩地社會、經濟及文化進一步融合,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加入灣區仲裁機構
建議政府及社會各界積極在大灣區以至全國宣傳澳門特區的制度及政策,吸引更多有意開拓“一帶一路”及國際市場的內地企業來澳設立境外總部,助力本土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
法務局長劉德學提出,目前首要工作是推動三地建設統一調解平台,黃景禧十分支持,指“仲裁”及“調解”作為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不受地域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傳統影響,適宜作為涉及大灣區各地的民商事糾紛主要解決機制。建議推動澳門各界加入大灣區各仲裁及調解機構,讓兩地居民及企業多認識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及效率。
該會去年與珠海市新階聯合作成立珠海市涉港澳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全國首個地市級涉港澳糾紛調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