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直衝突怎麼辦
如果法理上的直和倫理上的直,相互衝突矛盾的時候,該怎樣取捨呢?在《論語》裡面找不到清楚的答案,這要在《孟子》裡面才找得到。
《孟子 · 盡心上》:桃應問曰:“
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叟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
孟子的弟子桃應問孟子:假使舜的父親殺了人,舜會怎樣處理呢?那就是如果法理上的直和倫理上的直之間有了矛盾,聖人會如何取捨呢?
孟子認為舜不會因為父慈子孝便廢除法律。父親殺了人,舜尊重法理上的直,雖然是天子也不會干涉皋陶合法的行動,要求他不判父親有罪,也沒有特赦他的父親,更沒有積極拒捕,沒有把孝慈當為違法、毀法的藉口。然而,他會甘之如飴地棄天下猶棄敝屣,帶着父親逃亡。逃亡便表示,他接受法理的裁決,承認父親瞽叟殺人有罪。但同時甘願為維持倫理之直付上最大的個人代價。瞽叟殺人,舜竊負而逃。就是知其不可為而為,竭力糅合法理上和倫理上的直,悲劇性的努力。
舜這樣做既接受法理的判斷,同時又盡孝道,令父親“底豫”(《孟子正義》:底,致也,豫樂也)。這種不惜犧牲個人最大的利益,竭力維持對兩種直的尊重,就是在兩直衝突時,聖人的選擇。不是判定孰高孰低,也不是定下一套怎樣決定取捨的條件、考慮的方法。而是一種態度,竭盡全力,不惜任何個人代價,同時維持這兩種同樣重要,必須同樣尊重的直。這樣的態度可以化天下,令世界變得更好。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