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後一夜:阿Q自述
甚麼東西都叫阿Q
明天早上就要上刑場,我並不清楚將會面對怎樣的一種死法。魯迅說我是“被槍斃”的(還說槍斃並無殺頭般好看),也許是真的,姑且存疑地相信。
有些人很豁達,不怎麼在乎生死,我也是。對於生,我特別看得開、看得透,一點都不在乎;對於死,因為由不得我,只好硬着頭皮不在乎。然而面對死後留名這檔事卻關乎個人榮辱與祖輩名聲,豈敢馬虎對待。魯迅為我作的《阿Q正傳》,不僅未如他所料成為“速朽的文章”,反而奇奇怪怪地流行起來。無論我走到哪裡,幾乎總有機會聽到“這個阿Q”、“那個阿Q”甚麼的。有回我去賭錢,便聽到有人憤然說了一句“輸錢算甚麼,就當做善事”之後,就馬上被其他人叫“阿Q”了。我常常為這類事情弄得神經緊張,當我以為人家在背後罵我的時候,仔細聽聽又不大像,到底這些人是在說我還是指其他和我同名的人呢?
不久前,我在未莊一家唯一擁有三教九流顧客的小酒館買醉。一杯還未完全下肚,便看到一個穿西裝的外鄉人,對着面前五六個已經躺在桌子上的酒瓶道:“你們就是阿Q……你們都是阿Q……”難道酒瓶也有叫阿Q的?怎會呢?好奇心驅使我捧起自己面前一碟半巴掌般大的、未莊人當寶的土產花生米,依依不捨地走到那人跟前輕輕放下。“先生,您請,”用的是我所知道最尊敬的語氣問:“先生,勞您指教,請問您剛才是在說……阿Q嗎?您說的是哪個……阿Q呢?”外鄉人睜開半閉的眼睛,瞄了一眼花生米,用手捏起一顆,頭也不抬,慢慢地以下巴朝東歪西倒的酒瓶點了一下,然後含含糊糊地道:“它們是阿Q……你也是……我也是……這裡所有人都是……”話好像還未說完,那人的頭就“嘭”一聲掉到桌上,往死裡睡。
聽完外鄉人的話,並未令我消除疑惑,也沒有讓我高興起來。既然甚麼東西都是阿Q,為何魯迅偏偏要針對我呢?帶着更多的半信半疑和對魯迅的不滿,我小心翼翼地掰開那人的手指,把他指間那顆還未來得及放進嘴裡的花生米拯救出來,並連同那碟安然無恙的花生米,完璧歸到我姓趙的桌子上來。千萬不要誤會我小氣,只是我比任何人更討厭浪費。
我本姓趙
魯迅為我作傳之前,雖然搜集過不少我的資料,甚至還託一個同鄉去查我的犯事案卷,但我必須指出,《阿Q正傳》裡的一些記述,並不準確——魯迅本人也很磊落地直認不諱——譬如他在傳記裡也一再承認:“我終於不知道阿Q究竟甚麼姓。”
趙太爺說我不配姓趙,不許我姓趙,單憑這點便足以證明他比誰都清楚知道我的確姓趙。在未莊,知道我本姓趙的人,至少還有一個錢太爺。可是,每次趙太爺罵我、勤快地賞我耳光的時候,只要錢太爺在場,總不缺幸災樂禍。一待趙太爺的嘴巴累得需要稍稍小息的瞬間,錢太爺便立馬請纓上場替補:“你他媽阿Q也配姓趙⁈胡鬧!不要臉!”重要的是,每一聲罵都出自錢太爺肺腑,一點都不像拿我尋開心。
趙太爺的話,本來就沒有人不信服的,更何況還有錢太爺的佐證,我就這樣失去了姓趙的資格。趙太爺、錢太爺如此憎厭我,不僅僅是因為我窮(未莊上的窮人遠不止我一個),還因為記恨。
有個阿根廷失明作家說過,“歷史是十進位的”,意思就是歷史屬於科學範疇,正如1+1=2一般,沒有爭議的餘地,沒有任何可供歷史助產士毛手毛腳作假的餘地。現在我所寫的正是一段十進位的歷史。
趙太爺的輩分比我高,趙太爺的爺爺的爺爺自然也比我的爺爺的爺爺輩分高。但我爺爺說,當年趙太爺的高祖父每次遇見我的高祖父都畢恭畢敬,尊稱太爺,而高祖父也不客氣,小趙小趙的叫他。那時,我們家是未莊一帶的大地主,而趙太爺家不過是個經營雜糧的小商人。後來,趙太爺的曾祖父做起鴉片生意,他們家才忽然暴富起來。從此高祖父一見趙太爺的曾祖父就罵,斥責他缺德,拿鴉片毒害鄉里,有辱趙家祖先,“不配姓趙”。所以自從我們這一支趙家沒落後,趙太爺他們家就開始反過來說我們不配姓趙了。
我們趙家之所以衰敗沒落,跟錢家脫不了關係。錢太爺的祖上是開妓院的,我高祖父也經常光顧,還一再讚揚錢太爺的高祖父,說開妓院是慈善事業,急民之所急。後來妓院兼營賭坊,我高祖父不僅拒絕再踏足妓院,還誓言要想辦法將賭坊逐出未莊。我們家和錢家結下的樑子還遠不止這個。高祖父的誓言歸誓言,他兒子我曾祖父可沒甚麼思想負擔,天天偷偷往賭坊跑,還趕及在高祖父斷氣前把田地、家當統統輸光。如果有人搞不懂曾祖父如何能輸掉曾經富甲一方的家業,我建議大家不妨看看《活着》裡葛優的下注氣概,自會明白甚麼叫拼身家——這就是我一生都厭惡浪費的根本原因。
祖上留下的家當,就這樣在曾祖父的手上徹底敗光。如果說還有甚麼留下的話,那就是一堆有錢人家都會買回來裝飾門第的書籍了。高祖父臨死前,知道一切無可挽回之後,就召來一族人,說無論趙家淪落到何等地步,家中的書都不許變賣,命在場所有人答應並逐一立下毒誓。高祖父的意思不外乎是希望子孫能夠長進,好好讀書,考取功名,重振家業。他認為,還是讀書做官這條路子最穩當、最靠譜:“當官不僅可以發財,還可以把兒子在賭桌上輸掉的錢,命那斷子絕孫的賭坊老闆自動送回來。”
家中那些書,還是不徐不疾地失去了影蹤。到祖父時,家徒四壁的茅舍裡就只剩幾部破書了。這些書要麼像《史記》那樣讓蟲子啃得杯盤狼藉,要麼就是沒人要的洋書和一本已遭支解得沒了模樣的英文字典。我小時候就在爺爺的打罵之下,逼着翻遍這幾部破書。可惜爺爺死得早,不然我就會當上趙家的救世主,成為富甲一方的貪官,誰說不可以呢?
不過讀書還是需要格外小心為上,唸中國書固然百利而無一害,讀洋書則不然——小則挨罵挨打,大則殺頭。我希望我的痛和犧牲,能為後人作個警戒。
關於造反
錢太爺的大兒子——就是那個假洋鬼子,《阿Q正傳》裡這樣記述:“他先前跑上城裡去進洋學堂,不知怎麼又跑到東洋去了,半年之後他回到家裡來,腿也直了,辮子也不見了,他的母親大哭了十幾場,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假洋鬼子的母親為何要大哭,他老婆為何要不屈不撓地去跳井,未莊的人議論紛紛,卻沒有人理出一條足以令所有人從此閉嘴的頭緒來。我也曾為此事耗費了兩個失眠夜,現在想起來要多後悔有多後悔。假洋鬼子一家幹甚麼,關我屁事。
魯迅對假洋鬼子的記述,基本上沒甚麼瑕疵,除了有一點謬誤需要糾正:假洋鬼子沒有“跑去東洋”,而是跑去更遠的西洋。魯迅只要稍加打聽,就能避免出現這種低級錯誤——有哪個未莊上的人沒聽過假洋鬼子在英倫留學的光輝事蹟呢?據假洋鬼子帶着國人常見的兩分謙遜自我描述,他滿肚子還算勉強過得去的學問,征服了不少番邦的飽學之士,甚至還有人向他討教一些英語的難題。滿腹經綸的假洋鬼子,未莊上的人只能憑有限的想像力去佩服,而唯有我知道一點真相。
假洋鬼子的英文水準比英國鬼子還要高的傳聞,就連未莊上有嚴重耳背的傳教士William都聽過。William來自美國,是個真洋鬼子,每次,William想知道某個漢字的讀音和寫法,就會用英語向假洋鬼子請教。這樣的情景看在未莊人眼裡,自然更佩服不已。有一回,我剛從土穀祠偷喝了幾杯酒出來,見到小D坐在路邊曬太陽、捉蝨子,我便趕緊走過去湊熱鬧,順便也清理一下身上的異物。才坐下,只見William在馬路上拉着假洋鬼子大聲地問功課:“Mr.錢,lox的中文怎麼說?”可是假洋鬼子兜兜轉轉說了一大堆話,“William,是這樣的…… ”、“William是那樣子…… ”, 卻依然說不出甚麼來。William大概以為自己耳背聽不清楚,只好“甚麼……甚麼……”的不斷追問。仗着兩分酒意,我大着膽子向着真洋鬼子高聲喊話:“Bill, 你是要問——”我剛開口,假洋鬼子就語帶不屑地打斷我的話:“阿Q,這裡有你說話的地方嗎⁈他叫William,不叫 Bill!不懂英語就別亂叫!”我不理假洋鬼子,繼續說:“你說的是 liquid
oxygen 嗎?”我接連高聲說了三遍,直到William走到我跟前才聽清楚:“哦,對啊——”
“漢語叫液態氧!液態氧!”
“對,是液態氧!這個字太不常用了,我才一下子想不起來。”假洋鬼子急着說。
“阿Q,其實我想知道的不是 liquid oxygen的漢語怎麼說,而是一種可作死物(他把‘食’說成‘死’)的魚,我想知道中國人吃不吃這魚。”
“啊,原來你想問的是smoked salmon,漢語叫熏鮭魚或叫煙三文魚。”我一共大聲說了三遍,William才聽清楚。我還告訴他,他們的嘴巴很濫交,甚麼東西都樂意放進嘴裡。
William見我說得出liquid oxygen和smoked salmon這兩個字來,便相信我是真懂lox這個字而不是胡說八道。他有點兒興奮過度地拍拍我的肩膀,開心地說:“Thank you very much, 阿Q,真沒想到你桶(他又把‘懂’說成‘桶’)英文。”我驕傲地點點頭,也想順道向假洋鬼子討個表揚。豈料我發現站在William身旁的假洋鬼子滿臉通紅,一副想宰人的凶相。自此,無論我在哪裡碰見假洋鬼子都少不了挨一頓打。我雖然痛恨假洋鬼子,但我發覺假洋鬼子更痛恨我。想來想去我不得不歸咎於英語惹的禍。
挨幾頓打其實算不上甚麼,接下來的禍才真叫大難臨頭。上個月,身無分文的我又想喝酒,就在小酒館附近徘徊了好一段時間。忽然看見William朝我走過來,我便迎上問他借錢,說我已經有三天沒跟飯菜打交道了。William好像沒聽見一般,緊張兮兮地問我:“阿Q,城裡是不是鬧revolution?你知道嗎?”我也從風聞中聽得城裡好像來了革命黨:“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誰都知道跟真洋鬼子說話,至少總得大聲喊上三遍。“這不就是rebellion嗎?”我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
“Revolution的中文怎麼說?Rebellion的中文怎麼說?”William繼續問。
“革命!革命!革命!造反!造反!造反!”於是我大聲告訴他。
“你一個一個說,哪個是revolution? 哪個是rebellion? ”
“Revolution!革命!革命!!革命!!!Rebellion!造反!造反!!造反!!! ”
終於讓William聽清楚之後,我便趕緊問他借錢。真洋鬼子也夠大方慷慨,二話不說便從褲袋裡掏出一把零錢來,挑了當中幾個個頭小的給我。
過了幾天,我就被差人抓進大牢裡,罪名居然是“公然造反”、“鬧革命”。指證我的是假洋鬼子,證據則是很多人都聽到我在街上大喊“革命”高呼“造反”。在百辭莫辯之後,我便明白多說無益。其實稍稍有點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像我這類讀書人是絕對不會造反、鬧革命的——不僅僅因為特別怕死,還因為懂。有個哥倫比亞作家曾挑明,革命黨和保守派的唯一區別僅在於上教堂的時間:一個是早上去,一個晚上去。
造反、革命是死罪啊。果不其然,我被判了死刑。
我想和吳媽上床
吳媽才三十歲出頭便成了寡婦,她和我一樣靠打散工為生,所以我們經常有機會在有錢人的家裡碰面。剛認識的時候,吳媽倒是蠻熱情的,還會噓寒問暖。坦白說,從來沒有女人這樣關心過我,令我多少有點激動。
有一回,就在我們剛認識不久的時候,吳媽問我住在哪兒,我說:“昨晚就睡在小酒館旁邊——”“那地方不錯呢。”說時一臉羨慕的表情。“是啊,不錯的地方。”對很多窮人來說,小酒館附近一帶都是還未窮絕的窮人的安樂窩。過不了幾天,吳媽忽然帶着一點兒怒氣質問我:“阿Q,你不是住在土穀祠嗎?為甚麼要騙我說是睡在小酒館旁邊呢?”“我沒騙你呀,我確實是住在土穀祠,那天晚上我也確實是睡在小酒館附近。”為了洗清騙人的嫌疑,我只好詳細地向吳媽說明自己的居所。我說,自從父母失蹤(後來聽說是一起自殺的)、祖父去世之後,我便成了無家可歸的孤兒,寄住在土穀祠,條件是負責打掃。土穀祠也與所有流浪漢沒兩樣,同是居無定處,前一天會在半山上,下一天就可能移到水溝旁。我呢,每天晚上也就隨着土穀祠的移動到處睡。那天剛巧土穀祠就停留在小酒館附近,我自然就睡在那兒。
不知道吳媽有沒有聽懂我的解釋,只見她一臉狐疑地走開了。自此之後吳媽就不怎麼搭理我,可我卻幾乎天天都會想起她。開始時,只會想她的臉,後來就想摸摸她的手,到後來更大着膽子去想她衣服下面豐滿的身體。也許這樣想不純潔,但我的確越來越禁不住往衣服裡面想。難道這便是傳說中的愛情嗎?
我曾經問小D知不知道甚麼是愛情,他說不知道。我又問他有沒有喜歡過女人,他說有。他說身材豐滿的女人分外討人喜歡,他媽媽便是個珠圓玉潤的肥女人,不僅他爸爸喜歡,他也很喜歡。這是他唯一喜歡過的女人,小D說。
終於有一天,我和吳媽在一戶富有人家的廚房相遇,禁不住一如《阿Q正傳》裡寫的那樣,搶在她面前跪下,舌頭打結地表白:“我和你困覺,我和你困覺!”結果,不用說,又挨了一頓打。從此我又多了個不太令人舒服的名號:流氓。
想吃用藍色蔥葉煎的魚
寫到這裡,雖然看不到天色,想來也該快天亮。
昨晚有個獄卒走來問我,明天想吃甚麼。我告訴他:“聽說城裡的人都是用藍色的蔥葉去做油煎大頭魚的,我想吃。”獄卒笑了笑,然後點點頭便走開了。
等會上刑場的時候,精神勝利法想必仍能派上用場。
梯 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