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逆駛傷人押後宣判
【本報消息】本地女子涉駕駛私家車時沒有留意路面指示,逆駛撞傷他人。她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全部指控,並支付了受害人一部分醫療費用。案件押後宣判。
女被告姓吳,四十歲,涉一項過失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案情顯示,一八年三月五日早上約十時半,吳某駕駛私家車由俾利喇街往雅廉訪方向行駛時,涉沒有留意禁止轉右的指示,正在高地烏街的受害人被撞受傷倒地。吳某涉沒有遵守小心謹慎駕駛義務,導致受害人受傷並留有後遺症。
吳某於庭審中,承認自己一時大意逆駛撞倒受害人,事發後每隔一日便到醫院探望對方,並支付了不少於一萬九千元醫療費用。這次事件後,已甚少駕駛私家車。
受害人稱,自受傷後有一段時間無法工作,當時每月收入約兩萬多元,現時仍不能正常行走。受害人的主治醫生指出,意外導致受害人的腰部受傷,長時間坐和站立都會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