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在哪裡?
前陣子在網上看到朋友轉發的帖文,大概意思是北京的一個女孩到公園去玩滑板,玩了一會保安過來阻止,女孩便問為什麼,保安說這個是規定。接下來,女孩在交涉中多次讓他出示明文規定或是告知哪裡能看到此規定,保安的表態都是“這兒就不能玩,請你離開”。女孩後來又繼續玩起來,保安跟在後面吼:“你年紀輕輕的,怎麼像公園裡的大媽一樣!”其後更多的保安過來圍着她,當她再次提出要看這項規定,哪怕是拍過來的照片也行時,保安依然是堅持讓她出去。最後圍觀的人幫着保安一起罵她,其中一名圍觀者甚至動手砸她的滑板,一邊砸一邊辱罵,最後她唯有報警求助,然而此時圍觀的人依然沒有停止責備:“警察已經夠忙了,就你這樣的事還要打擾警察!”
從這件事來說,那個砸滑板的男子是最不可思議的,他不僅是暴力癖,更多是因為對方處於“弱勢”,無論是體力上亦或是當時的處境,他都意識到自己會是壓倒性勝利的一方,並且有一種自己代表着正義的幻覺。事實上,這類事情常常上演,換個形式,比如網絡暴力,又比如站在道德高地的“正義英雄”們;或者換個凌暴的對象,比如把女孩換成兒童、老人、殘疾人士等。更可悲的是,圍觀的人,從來不覺得自己也會成為那個被欺凌的對象,甚至從依附強勢、屈從強權中獲得安全感。
帖文的評論區,很多人下意識就開始揪出女孩做得不對的地方,但不完美的公民應該也有她正常的權利吧。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放棄了這些原本屬於自己的權利,執法者才會倚仗手頭上的一點權力,在我們普通人面前表現出傲慢與無禮,是的,他們也會看人欺負的。即使這樣,我們也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在被“不明”“規定”砸的時候,多學會問問規定在哪裡,以及學會思考規定是否合理。
葛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