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3月19日
第A07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南灣湖收地五上訴被中院駁回

南灣湖收地五上訴被中院駁回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訊:中級法院於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分別就一宗涉及行政長官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及四宗涉及土地勒遷的案件作出裁判。

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案件(第五八九/二○一八號案)所涉及的是位於澳門半島,一幅面積為八千五百二十三平方米,稱為“南灣湖計劃”D區二地段的土地,相關土地最初以租賃方式批予南灣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隨後批給所衍生的權利被有償移轉予華景灣建築置業有限公司。土地租賃有效期至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長官於二○一八年五月三日作出批示,以租賃期限屆滿而土地未被利用為由,宣告土地批給失效。

至於四宗土地勒遷的案件(第七九○/二○一八號案、第九六七/二○一八號案、第九六六/二○一八號案及第九六九/二○一八號案)所涉土地均位於澳門半島,分別為“南灣湖計劃”C區十一地段、C區六地段、C區五地段和C區八地段,面積各為三千二百一十二平方米、三千一百三十一平方米、五百○一平方米和四千四百二十二平方米,承批人分別為順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文景灣建築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富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雅景灣置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長官透過二○一八年五月三日的批示宣告上述四幅土地的批給合同失效,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作出批示,命令四承批人於通知日起計六十日內遷離上述地段。

經審理後,中級法院裁定上述五宗由承批人提起的撤銷性司法上訴敗訴。

2020-03-19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4026.html 1 南灣湖收地五上訴被中院駁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