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入澳人士應遵防疫措施
【本報消息】先後有海外留學生返抵澳門時於機場拒絕接受醫學觀察,並與當局擾攘,阻礙檢疫工作。民眾建澳聯盟婦幼事務關注組副召集人、大律師施麗君呼籲,澳門居民和入境澳門人士應密切留意澳門特區政府的最新防疫工作,配合及遵守相關措施。
施麗君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為防止傳染病傳播,衛生局可要求入境人士接受醫學檢查,亦可對懷疑感染或有感染傳染病危險的人採取有關措施。如要求相關人士於指定時間與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醫學檢查,以及強制隔離,該等人士負有義務遵守。若入境人士拒絕接受醫學檢查,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徒刑,更可被要求接受強制隔離;若不遵守強制隔離,最高可被判處一年徒刑。她補充,相關法律亦規定,在強制隔離下,應在隔離決定作出後的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被隔離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或所指定的人士。
施麗君認為,未成年人士不僅應獲得父母關愛照顧,其權益更應獲得保護,但面對政府防疫措施,未成年人亦必須遵守。倘故意擾亂政府防疫措施,相關行為應譴責,惟遇法律疑問時,所有人均有權獲得法律諮詢和協助。她建議對未成年人進行相關措施時,應耐心向其解說,並安排父母陪同,或讓未成年人與父母直接溝通聯繫,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及爭議。理解是次疫情對公眾的心理壓力造成影響,但各方應理性冷靜,方能妥善解決問題。因應全球各地疫情變化,政府防控工作不斷適當調整,施麗君呼籲澳門居民和入境澳門人士應時刻留意最新資訊,並建議政府繼續聯絡境外歸澳人士,提前介紹情況,並妥善安排和提供必要支援,以保障境外本澳居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