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篇
飲食,其實人人都有一條堅定不移的底線,譬如我不吃野味,便打死也不會吃。我不反對別人吃狗肉,但也不想同枱分香,寧可避遠。記得有一年到貴陽開會,考察活動期間,午餐吃的是狗肉。行家都很興奮,圍着一張矮矮的大圓枱,坐在小木櫈上共享美食。只我堅持不吃,要求坐到近門的一張小摺枱獨食素菜,對群眾嘲我怯於嘗新充耳不聞。事實我仍坐不安席,因為店門內的肉枱上高掛着兩個風乾的狗頭,所以只能別過臉往街上瞧去,算是無禮一回。
香港禁食狗肉,說是因為英國人愛狗,不肯吃掉小可愛,上世紀五十年代已開始禁賣狗肉云云,言下頗有東西文化差異甚至是文明高下的分別,這是崇洋派的偏頗論調。
我抗拒食狗肉,和英國人的管治無關。小時在澳門,社會貧窮,大街小巷不乏以吃狗肉為樂的人,官員們大概也視若無睹。我們不吃狗肉,源自少小時期的可怖經驗。昔日家裡酒坊的蒸酒師傅是個武夫般的壯漢,一貫沉默,小孩懼而遠之。他偶然會捉來可愛小狗,先縛在店後廚房蒸爐旁,豢養一段日子,待我們都樂孜孜地愛上那小毛孩,常常偷看牠的身影,然後忽然一天放學返家,會發現小狗變成他的盤中飧,大駭,人人恨得牙癢癢。誰還願意吃一口狗肉去?
古人生活,物質條件不足,肉食難得,一般老百姓平日以飯蔬為食,只老者和尊者才能食肉,故孟子說七十可食肉。狗和豬羊一樣,是肉食的一種。貴族墓葬中有大量狗骨,為的是讓亡者到陰間也能吃到狗肉。相信民間一直都有吃狗肉的傳統,尤其戰亂時期,不失為果腹之物。那麼今天社會發達,養狗的人肯定比吃狗的人多,有人仍喜歡偶然吃吃狗肉去,是一種怎樣的心理?為本來豐富的飲食選擇中增添異趣?抑或是一種口味上的貪婪?推而廣之,嗜食野味之人,想亦如是。
吳淑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