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嚴打涉疫情犯罪拘二百七人
【本報記者廣州三日電】廣東省法院與省檢察院聯合發佈的嚴打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明確對暴力傷醫、產銷偽劣防護產品、借疫情詐騙等犯罪行為從嚴處罰。
嚴懲暴力傷醫
廣東法院等從嚴懲處涉疫情犯罪包括:暴力傷醫;暴力抗拒司法人員依法履職;聚眾打砸搶、哄搶防疫物資;生產及銷售偽劣防護產品、藥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藉機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借用疫情防控名義詐騙公私財物;盜竊防控物資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患者(疑似患者)、隔離人員財物;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等。
廣東法院和檢察院明確,對於涉疫情案件的疑犯,目前已經刑事立案,即使仍在隔離病房治療,也不會影響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疑犯將會在隔離病房進行取證等相關工作。
到二月廿七日止,廣東檢察機關提前介入七百五十九件涉疫案,批准逮捕二百七十六人,一百四十八人被起訴,粵法院對六十七案七十三人作出判決。
炒賣口罩判囚
近期廣東法院已審理了一秕涉疫情案件。如陳XX妨害公務案。今年一月廿六日晚陳XX酒後欲搭乘公交車,司機見其未戴口罩,勸阻無效後報警求助。陳XX對輔警吐口水並用手機擊打輔警臉部,又對後續趕到的警察和輔警謾罵推拉。佛山順德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又如譚XX非法經營案。譚XX以每盒五十元(人民幣,下同)高價,出售從電商平台進貨每盒價值廿五元的一次性醫用口罩,提價至每盒六百元,銷售五萬一千元。廉江市法院以譚XX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