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與港澳法院司法合作 調解跨境糾紛
粵去年審結十萬刑事案
今日閉幕的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東高級法院工作報告。據統計,全省法院去年共新收各類案件二百五十四點三萬件,審結二百五十一點九萬件,同比分別上升百分之二十四點八和百分之二十三點四,審判質量和效率持續提升。
持續掃黑除惡
省高級法院院長龔稼立在省人大會議報告廣東法院工作時介紹,廣東法院去年大力推進平安廣東建設,依法懲處各類犯罪,審結刑事一審案件十萬件,判處罪犯十四點八萬人。
省高院還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工作,審結涉黑涉惡案件一千八百八十九件,涉及八千六百八十六人,涉黑案件重刑率達百分之五十三點二,對一千○四十件涉黑涉惡案件,判處財產刑二十點四億元。同時還審結“保護傘”案件七十七件,涉及九十一人,移交線索問題一千四百三十七條。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二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發佈以來,廣東法院按照“中央要求、灣區所向、三地所長”要求,圍繞構建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以粵港澳三地交流合作為抓手,以跨境糾紛解決為重點,以規則銜接為方向開展工作。
一年來,廣東法院先後制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粵港澳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辦理港澳司法協助案件八百四十九件,公佈首批廣東法院大灣區跨境商事糾紛典型案例。
同時還承辦第五屆海峽兩岸暨港澳司法高層論壇,推進深化與港澳司法交流。加強國際司法培訓基地建設,舉辦首期葡語國家法官研修班。
龔稼立在分組審議中,還着重談及大灣區建設中的司法銜接問題。
他表示,客觀存在的司法差異對跨境經濟合作造成一些影響,在司法領域也有很多表現。建議在不具備一體化法律制度的條件下,加強與港澳法院的司法合作,與法律界通過調解的方式來解決跨境糾紛,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他指出,因為有合作就會有糾紛,粵港澳三地法律制度有差異,解決方式不一樣,對企業的影響就不一樣,打官司成本會較高。認為結合大灣區的特點,調解方式目前是最好的選擇,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對企業雙方影響也是最小的。
搭建調解平台
龔稼立透露,現在省高院正搭建一個調解平台,讓粵港澳三地的律師、仲裁員、公證員、退休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共同參與,在與國家法律不牴觸的情況下,解決商事糾紛。
目前,省高院與省司法廳合作,在港澳司法機構支持下,全力推進該項工作,希望藉此將三地司法優勢結合起來,作為商事規則銜接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