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民訴法將交立法會
【本報消息】法務局長劉德學回覆議員何潤生關於《民事訴訟法典》和《行政訴訟法典》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已完成修訂《民事訴訟法典》法案的草擬工作,待完成內部立法程序後,隨即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至於《行政訴訟法典》,劉德學稱,政府一直有序推進重大法典的檢討和修訂工作,目前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下設的跟進《行政程序法典》檢討專責小組已開展修訂相關法典的研究,特區政府會因應《行政程序法典》的最終檢討方向和內容,並在充分聽取司法機關、法律專業團體及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結合社會發展的需要,研究有關修改《行政訴訟法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動仲裁解決爭議
另外,劉德學提到,政府除了藉修訂《司法組織綱要法》及《民事訴訟法典》優化司法機關的運作,完善訴訟程序以提高司法效率外,近年亦積極推動社會各界採用仲裁和調解等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從而更妥善和迅速地處理爭議。而為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向政府提交《仲裁法》法案,並於去年獲立法會通過成為第十九/二○一九號法律,同時,制訂《仲裁機構的設立與運作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已獲行政會通過。此外,法務局已草擬作為各類調解制度基礎的《民商事調解法》的法案文本,現正對該文本作最後審核。政府期望藉多元的解決辦法,能有效減輕法院的工作負擔,加快案件審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