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是澳門繁榮穩定的根本保證
時光飛逝,滄海桑田,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踐“一國兩制”已經整整二十年了。可以說,過去二十年的“一國兩制”澳門實踐是非常成功的,不僅社會穩定,而且現階段的發展指標已經達到了國際認可的發達社會水準。澳門實踐“一國兩制”進入“弱冠”之年,總結成功實踐、尋找基本規律對保障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尤為重要。
一、“一國兩制”是實現澳門回歸的最優解
(一)澳門必須回歸“一個中國”
歷史證明,澳門自古是中國的領土。澳門從秦朝開始屬南海郡番禺縣,晉朝屬東官縣,隋朝屬寶安縣,唐朝屬東莞縣,南宋屬香山縣管轄。由於葡國人逐步侵佔,澳門從一八四九年起就淪為受葡萄牙殖民統治。一九六四年在莫斯科召開的“世界青年論壇”大會上,有代表提出,應依聯合國憲章使香港、澳門“獨立”,與某些殖民地的決議草案一同討論。中國代表當即反駁指出:香港和澳門是英國、葡萄牙帝國主義根據不平等條約強佔的中國領土,中國人民一定要在適當的時候收回她們,要求給予這兩個地方獨立,實際上是要求這兩個地方脫離中國,中國人民是不能同意的。一九七二年三月八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在致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的信中,重申上述的立場,指出:“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的範疇。因此,不應列入反殖民地宣言中適用的殖民地地區的名單之內。”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同年六月十五日通過決議,向聯大建議從上述殖民地名單中刪去香港和澳門。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八日,第二十七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批准了該特別委員會的報告。
在不承認清政府與葡萄牙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以及堅持對澳門地區恢復行使主權的基礎上,中國政府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基於葡萄牙曾在澳門實行管治的現實狀況,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與葡國當局協商處理,希望通過和平方式解決澳門問題,最終簽訂了《中葡聯合聲明》。《中葡聯合聲明》明確了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正當性,同時也令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具有國際法意義上的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
因此,澳門的歷史傳遞給我們的第一條資訊便是,澳門回歸祖國不僅是天經地義的歷史事實,更是受到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
(二)澳門有其獨特的歷史發展軌跡
澳門從一五五三年起開啟了一種“華洋共處”的局面,加之在一八四九年開始受葡萄牙統治,她實際上是與祖國內地經歷了一段不同的近現代史。這段近現代史令她與祖國內地至少有以下兩個方面的重要區別:
其一,內地早在一九四九年就因新中國建立而實現了民族獨立,但是在澳門地區,直到一九九九年回歸祖國的前夕,殖民色彩一直十分濃重,比如:在一個主要人口為華人居民的地區,中文一直沒有官方地位;華人公務員不僅人數受限,而且普遍只能擔任低職級工作;直到一九九六年之前,澳門法律全都是葡文而且繁瑣,有些是根據數百年前的葡萄牙法律制訂,一些內容則帶有殖民主義色彩等。
其二,經過四百多年的“華洋共處”,澳門當地居民已習慣於西方資本主義式的憲制規則與生活方式,對中國內地社會主義的憲制規則及生活方式感到陌生,表現如下:第一,澳門社會習慣了西方的生活模式,對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優越性有一定的陌生感。第二,雖然澳門是一個微型經濟體,經濟體量小、資源缺乏,但是已經形成了以極具資本主義色彩的博彩業為核心的產業模式,並形成了自由港傳統,外向型經濟體的特點明顯,對外開放程度高。
(三)“一國兩制”與澳門回歸
正是在上述的歷史背景之下,澳門回歸祖國是必然的,但如何讓人心一同回歸?如何讓生活在澳門土地上的人民對回歸後的生活充滿希望?這是當時擺在中國政府面前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因應這樣的情況,中國政府本着讓港澳平穩回歸祖國懷抱的目的,向世界承諾會在港澳回歸後在那裡實行具資本主義性質的特別行政區制度,並且進一步提出,未來在特別行政區制度下,港澳的地區事務遵循“港(澳)人治港(澳)”、高度自治的原則。
可以說,在那個特定的歷史時期,港澳人士對國家的信任感尚處在不穩定的狀態。國家及時推出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新政,成為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社會制度對話對接的智慧選擇。這在國家內部是前所未有的求同存異、對立統一,擴大來講,容忍局部特殊地區實行不同於國家主體的原有資本主義制度,這是世界範圍內前所未有的求同存異、對立統一。
國家因應港澳社會的特殊社會心理狀況,從實現國家統一的民族大義出發,對適用於港澳的特別行政區制度進一步作出了“港(澳)人治港(澳)”的特殊安排,安定了港澳人心,令到港澳最終得以平穩地回歸到祖國懷抱,無疑是實現了內地與港澳最大多數同胞的最大公約數,其時代的正當性意義是顯而易見的。
二、回歸二十載驕人成績背後的根本原因
順着上述邏輯,筆者認為,澳門回歸二十年的驕人成績,背後的根本原因正在於澳門社會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具體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及時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憲制責任
在回歸之後治安形勢好轉、經濟開始恢復增長的情形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七年六月二十日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二○○七──二○○九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明確提出落實澳門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最終於二○○九年初通過,填補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中國家安全保障的法律空白,為捍衛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之後,鑒於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及執法多部門多領域事務,而且《維護國家安全法》也需要有配套的法律制度來保障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又於二○一八年設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
這是繼完成澳門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任務後,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邁出的堅實第二步,充分彰顯了澳門全面落實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擔當精神。同時也體現了特別行政區長期維護中央的權威,與中央建構和諧互動關係,並積極發揮愛國愛澳力量在宣傳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作用,開創了地區穩定與國家安全的良性互動局面。
(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絕對尊重中央全面管治權
回歸以來,澳門在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發揮自身高度自治權的關係上取得空前的平衡。澳門特別行政區能夠主動把尊重並維護中央的權力作為處理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核心工作緊抓不放,並落實到位,確保了中央全面管治權有效行使。凡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事務,都一一依法向中央報告,需要中央批准的都及時報中央批准,需要向中央備案的都及時向中央報送備案。例如,澳門特別行政區二○一二年在處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事宜上,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堅決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的主導權、決定權,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循序漸進推進符合澳門實際的民主政制向前發展,鞏固了澳門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毫無疑問,此舉也換來了國家對澳門的支持和信任,令到“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得到充分彰顯。例如,為了解決澳門用地不足的矛盾,中央先後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四次授權:包括關閘、珠澳跨境工業區、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以及85平方公里海域;為了解決澳門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中央透過《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支援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以及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等;特別是二○一七年八月,澳門遭受一九五三年以來的最嚴重颱風吹襲而受到重創後,駐澳部隊依法出動協助救災,幫助澳門度過了難關。這些都是中央關心澳門、支援澳門的生動體現。
(三)始終堅持結合澳門實際來推動政制發展
二○一二年處理二○一三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二○一四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問題時,特別行政區政府一早就認識到政制發展與地區穩定間的相互關係,在諮詢當中就明確指出,任何修改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方案都應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澳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此後,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相關主要官員,亦在不同場合,多次表達有關立場,即何時重啟政改,絕對不可能是個人的意願,或者少數人的意願,更不適宜作出單方面的承諾,必須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普遍意願,即當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形成符合四個“有利於”(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穩定、行政主導政治體制有效運作、兼顧各階層各界別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政改方案主流意見時,特別行政區政府才會推動重啟程式。
我們看到,二○一二年政改之後,至今已順利完成了兩次立法會選舉,以及一次行政長官選舉。並且無論是立法會選舉,還是行政長官選舉,投票率皆呈現上升趨勢。比如最近的二○一七年立法會選舉,總投票人數約17.4萬,創下歷史新高;今年早些時候進行的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投票率更達到87.2%,較上屆提高了約4.5個百分點。所以實踐證明,二○一二年的政改是符合澳門回歸以來社會的發展情況,符合政制發展的循序漸進原則,也回應了各個階層均衡參與的要求。
(四)“愛國愛澳”的聲音掌握了本地區話語權
在澳門,愛國愛澳的力量取得了絕對話語權。表現為廣大澳門居民都堅決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擁護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擁護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具備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堅定意志,形成了在澳門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強大力量,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比如二○一四年,澳門有社團發起“民間公投”選舉行政長官,向民政總署申請集會所需的多處公共場所。社會上普遍認為“民間公投”不符合澳門基本法和澳門本地法律的規定。民政總署收到相關申請後認為,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本無權設立此項制度,因此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辦“公投”集會活動。該社團不服民政總署的決定,上訴至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無論是澳門基本法還是澳門第2/93/M號法律,或其他的現行法律,均沒有賦予澳門居民享有舉行“公投”的權利,據此判決民政總署的決定是合法的,駁回了上訴。可以說,正是由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敢於執法、善於執法,司法機關又依法辦案,及時制止了不符合澳門基本法的行為,有效地維護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
(五)愛國教育成效斐然
澳門回歸後,特別行政區政府十分重視愛國教育,尤其是注重青少年的愛國教育,不僅投放充足資源用於青少年愛國教育,還將青少年愛國教育工作納入法制軌道,以確保這項工作能夠持續規範發展。除資助社團等開展愛國教育活動外,特別重視學校教育,尤其非高等學校這個平台來進行愛國教育。
由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動制訂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當中就明確規定,非高等教育的總目標是“致力培養及促進受教育者愛國愛澳、厚德盡善、遵紀守法的品格”。此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還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開展了送本地青少年去內地交流、實習,舉辦憲法與基本法的普及教育課程等形式多樣的國情教育活動。
正是由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着力推進青少年愛國教育,使澳門的青少年更多了解中華民族發展、文化精粹、民族價值觀,以及中國近代發展歷程,尤其是澳門與國家的關係,幫助青年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正確認識國家、正確認識澳門。這不僅能夠杜絕“澳獨”言論,更能激發年輕一代愛國愛澳的樸素情感,增加他們對國家民族的歸屬感、自豪感、認同感,為在澳門實施“一國兩制”提供了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
邱庭彪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