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即日常
《山羊》劇作者Edward Albee的作品被歸類為“荒誕劇”,但他自己卻不承認(事實上很少荒誕劇作家有承認過)。《山羊》劇中人物的語言、處境的確有着強烈的非理性成份,但卻比其他荒誕劇更重視敘事性,甚至有個近乎古典的戲劇結構,單一的場景(如一張公園長椅子、客廳),單一的情節。例如《山羊》就讓男主角承認自己跟山羊人獸戀的事件重複講述兩次。該劇寫於二○○二年,距離荒誕劇的全盛時期已近半世紀,面對“後戲劇”、“新文本”的新潮,劇作家謹守自己的寫作法則,並將生存的荒謬說得更極致,也許對Edward Albee來說,這些情節在今天的社會裡已不再荒謬,而是現實。於是模擬寫實劇、通俗劇的寫作方式,既是編劇技巧,又是內容,當這些荒謬的語言、處境愈表現得現實,荒誕感才會愈強烈。如果太着意運用“非常”的劇場效果去凸顯似乎從“正常”中“脫軌”的情節,的確會令觀眾更專注在那些“脫軌”的事情上,卻容易削弱了日常生活的荒謬性。
對我而言,《山羊》最荒謬的並非Martin與山羊Sylvia之間的愛與慾,而是他多次講述自己與Sylvia相遇與相愛的經歷時,摯友Ross、愛妻Stevie,甚至孩子Billy都未曾想過要理解他。一個看來既多元又和諧的家庭,但當一聽見“人獸交”,便既廉價又高姿態地對Martin進行審判。Martin一直想細緻描述他初見Sylvia是在“山坡的最高處”,可是Ross和Stevie,馬上就糾正是“山頂”,沒有人(即使至親)要去理解“脫軌”的原因與中間的細節,而且看來Stevie更在意的是自己竟然跟一隻山羊同等重要,更介意她一直自以為已達到美滿的境界的崩塌。她不但要審判不忠,還要攬炒,跟丈夫所嚮往的同歸於盡,而“你唔明”只能一直掛在Martin口中而缺乏回應。
(看《山羊》 · 二之二)
踱 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