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演唱會門票詐騙
問:最近我喜歡的樂隊來澳舉辦一場演唱會,但門票一開售已火速售罄,後來我看到有人在網上轉售門票,我聽聞司警局曾呼籲提防網購演唱會門票詐騙,請問如果我不幸墮入這類騙局,我應該怎樣做?
答:如你所述,如果你付款後,賣方最終沒有將演唱會門票交付給你,又或對方根本沒有演唱會門票,只是設局騙取款項,你應該立即向警方舉報,因為其使用詭計騙取金錢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詐騙”罪。根據《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正當得利,以詭計使人在某些事實方面產生錯誤或受欺騙,而令該人作出造成其本人或另一人之財產有所損失之行為者,可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
當局呼籲市民,網購演唱會門票應向活動的主辦方,又或獲其授權的銷售方購買,降低受騙風險;切勿以明知被騙風險極高的“先付款、後取貨”方式作私下交易,讓騙徒有機可乘;若懷疑被騙,應立即致電當局防詐騙查詢熱線八八○○ · 七七七七或報案熱線九九三求助。
(司法警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