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拾相機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涉嫌拾獲他人遺下價值二千一百澳門元的相機並據為己有。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目標並截獲,有人辯稱忘記交還。
涉案內地女子姓李,約四十歲,持港澳通行證,報稱無業。
治安警表示,警方於本月七日接獲一名旅客報案,稱在路氹連貫公路某酒店附近的電話亭拍攝後,遺留一部相機,折返現場遍尋無果。於是報警,報稱損失約二千一百澳門元。
治安警接報後透過酒店監控,發現事主離開電話亭後,涉案李某途經該電話亭並取走相機,隨後搭乘的士前往路氹城另一間酒店。本月八日,警方於上述酒店截獲李某,在其房間內起回涉事相機。經調查,涉案女子承認取走相機,辯稱忘記歸還。其行為涉嫌觸犯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