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院長與七法官今就職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訊:行政長官於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在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五八/二〇二六號行政命令,任命盛銳敏法官出任中級法院院長,任期三年,可續任,由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在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五七/二〇二六號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中級法院蔡武彬法官出任終審法院法官、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張婉媚及梁小娟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第一審法院鄧志澧及鍾志偉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由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新聘兩外籍法官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在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五三/二〇二六號行政命令,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Filipa Vaz da Fonseca(譯名:方莉華)及Ricardo Luís Ramos de Matos Botica Quintas(譯名:景嘉韜)外籍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為期兩年,由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中午十二時正,上述八名法官將在終審法院一樓會議室宣誓就職。屆時,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將主持就職儀式及監誓,代理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亦將應邀出席就職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