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無法確認到賬
內地漢換錢騙廿萬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女子日前因急需資金周轉,與一名三十二歲內地男子兌換貨幣。交易期間,對方以不同藉口拖延,並相約翌日核對款項,最終被騙取約二十萬五千澳門元。
司警表示,案中女事主為內地居民。事主報稱,上月十一日因急需資金周轉,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自稱商人的內地男子于某,對方聲稱持有閒置港元籌碼,可以私下提供貨幣兌換服務。
事主信以為真,按約定前往氹仔某酒店房間與對方當面交易,雙方協定以十七萬三千六百元人民幣,兌換二十萬港元籌碼。事主轉賬至于某內地賬戶後,于某訛稱賬戶異常、無法確認到賬,拖延交付籌碼,並相約翌日再核對款項,隨後各自離去。
惟交易過後,疑犯隨即失聯,事主察覺受騙,翌日傍晚向司法警察局報案,報稱合共損失十七萬三千六百元人民幣,折合約二十萬五千澳門元。
警方調查發現,疑犯收款後並未交付任何籌碼,隨即返回內地,並將贓款全數揮霍。本月四日晚,治安警於氹仔碼頭截獲于某,並移交司警跟進。警方扣查手機作為證物,暫未發現長期從事非法換錢活動。于某涉嫌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