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風險修車場擬登記規管
【本報消息】《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因應機動車輛修護工場進行工序的風險程度,分別採用登記或准照制度作規管,並明確適用範圍,對於風險程度較低,不涉及噴漆、燒焊,鋰電池及鋰電池組的組裝或拆解工序的場所,以登記制度規管。
噴漆燒焊等禁入民居
市政署市政管委會主席周偉迎指出,現時本澳約一百二十九間修車場涉及這三項工序,涉及噴漆、燒焊或兩者兼具的場所各有四十多間,至於拆解鋰電池屬新興產業,本澳暫時沒有相關場所。文本又建議調整下列場所的設置地點要求,涉及噴漆工序,鋰電池或鋰電池組的組裝或拆解工序的機動車輛修護工場,須設於不具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樓宇內的工業用途不動產,或工業樓宇內的商業用途不動產;涉及燒焊工序的機動車輛修護工場,須設於工業大廈或位於地面層的商業用途不動產。
“兩通”登記一站處理
明確登記、許可及准照的申請資格、應遵規則及註銷條件。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表示,登記流程將朝精簡文件方向發展,計劃利用“一戶通”及“商社通”平台,方便自然人及法人線上申請,若登記涉及跨部門職能,將透過“一站式”窗口集中處理,提升行政效率。
審批方面,申請人只需提交必要文件,經文件審查通過後,即可在短時間內獲發登記證明書並開展相關活動。
影院劇院改文局監管
此外,文本建議電影院及劇院,以及公開表演項目的主管實體由市政署改為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