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6年06月17日
第A04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煙酒產品擬可清關時繳稅

邱潤華(左)、黃少澤。

行政會完成討論消費稅規章修訂案

煙酒產品擬可清關時繳稅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二月十三日第四/九十九/M號法律通過的〈消費稅規章〉》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在政府總部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長邱潤華介紹,為配合特區政府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進一步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總體施政目標,以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有需要全面梳理由政府規管的行政審批及監管流程,以優化營商環境。

經檢視現行《消費稅規章》就產品進口本澳時經營人選擇“同時自願繳納制”並須繳納消費稅,但隨後因符合特定條件而申請退稅的程序後,認為流程較為繁複,有必要優化,以減輕經營人的經營負擔以及提升行政效率,並有利於業界縮短資金周轉周期,便利企業營運。

為此,特區政府經聽取業界意見後,制定《修改十二月十三日第四/九十九/M號法律通過的〈消費稅規章〉》法案。

簡化繳稅流程

法案主要內容涉及修訂現行《消費稅規章》有關進口第II組的酒精飲料產品及第III組的煙葉產品的消費稅繳納制度,建議在現行擔保制度中增設“清關時繳納制”,並規定經營人在獲發進口准照時已在經科局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以便預留相應金額以繳納消費稅款項,當產品清關時,經海關檢核通過且獲經科局確認已從賬戶成功扣除相應款項後,有關產品方可進口本澳。

是次修法將進一步完善現行制度,以避免先繳稅後退稅的繁複繳稅程序,便利經營人繳納消費稅,達至優化營商環境的施政目標。

2026-06-17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86049.html 1 煙酒產品擬可清關時繳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