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洲車禍肇事男司機涉過失殺人
警方:增校外電子過路設施
【本報消息】前晚青洲大馬路奪命車禍,十歲男童過斑馬線疑遭未讓先的七人車輾斃,治安警表示案件進入刑事偵查階段,肇事男司機涉嫌觸犯“過失殺人”昨移送檢察院偵辦。治安警將聯同交通事務局,全面檢視全澳學校周邊的交通,系統性盤點所有學校周邊的斑馬線等過路設施。
肇事私家車男駕駛者姓周,四十多歲,澳門永久居民,報稱電腦工程師,酒精測試結果為零。
現場未發現剎車痕跡
昨日在例行案件發佈會上,警方公佈該宗車禍更多細節。治安警發言人張向帆表示,意外前晚約八時十八分發生,澳門青洲大馬路近北區警司處行人橫道(斑馬線)發生一宗嚴重交通事故,一名正在橫過斑馬線的男童被一輛行駛中的輕型汽車撞倒,男童被捲入車底,送院搶救後不治。
治安警接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實施臨時交通管制,防止二次傷害,並開通救援通道,確保消防救護車順利施救及送院,交通警員隨即現場搜證。
經初步調查,涉案司機在行經斑馬線前未有減速,現場未發現剎車痕跡,司機聲稱當時沒有留意有行人橫過馬路。警方已調取現場交通監控、肇事車輛行車記錄儀,並獲目擊者提供相關影像資料,將列為案件證據。司機涉嫌觸犯“過失殺人”罪,前晩已被警方拘捕,並於昨日上午連同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涉案車輛已被扣押。
盤點學校周邊斑馬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一百○三條,駕駛者駛經斑馬線時必須減速,必要時停車讓行人優先通過,待行人行過後方可通行。若違反可被罰款六百至二千五百元;累犯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若造成人身傷亡,須負刑事責任,面臨徒刑處罰。
治安警對男童不幸離世深感痛心,向家屬致以最深切哀悼與慰問。警方將加強交通執法,針對不禮讓行人、超速等行為加強監控,並在青洲大馬路等事故多發地點加強巡查。同時,警方將聯同教青局、交通事務局優化學校周邊交通設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汲取事故教訓,對全澳所有學校周邊斑馬線、過路設施系統性盤點,並陸續優化增設電子過路設施。
警方呼籲居民若掌握該案相關資料,可聯絡交通廳值日官,電話二八三七·四二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