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
應對產業發展 引才政策宜增彈性
【本報消息】澳門兩期人才引進計劃吸納近千名人才,坊間經常與鄰近地區的優才計劃相比。有學者表示,每個城市的規模、人才引進目標不一,難直接比較。AI時代來臨,產業發展、更替迅速,認為人才引進計劃需要增加彈性,但也要考慮澳門長遠人口規劃及社會福利負擔。建議細化逗留條件、證件類型,靈活應對未來發展需要。
據人才發展委員會公佈的資料顯示,第一期人才引進計劃有效申請數共1,107宗;第二期共收到1,043份有效申請,涵蓋高端人才(16宗)、優秀人才(373宗)及高級專才(654宗)。
澳聚焦新興產業配套
坊間不少意見認為本澳人才引進門檻過度,擁有同等條件的人才,首選不會是澳門。有學者表示,每個城市的人才引進政策需結合城市規模、人口政策及發展目標作綜合評估。如鄰近地區近年推出的優才政策門檻較低,其中原因不僅要匯聚全球人才,更要加快填補流失的人口,維持城市綜合競爭力。
澳門雖面臨人口老齡化,但人口沒有大量流失,故人才引進計劃主要是配合“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方向作服務,特別是高新科技、現代金融及大健康產業等。為配合相關新興產業發展,需要加強人才引進,為產業發展提供相應的人才配套。
宜增設便利工作簽證
然而,AI時代來臨,產業發展、更替變化的速度、頻率將較過往更快,對人才需求、要求也會不盡相同。今天澳門需求的是某類人才,三至五年後可能是另一種要求。因此本澳人才引進政策優化,不僅要從門檻着手,更要增加靈活彈性,適應產業發展更替、城市發展變化,以及不為特區政府公共財政、社會福利開支帶來長遠負擔。
參考外地經驗,人才引進可因應產業發展規劃,制訂僅適用於相關行業的便利工作簽證制度,逗留時間為三至五年不等。工作若干年後不具備永久性居民身份資格,故不會對公共財政構成負擔。同時可以因應社會經濟情況、未來產業發展規劃變化,靈活檢視人才需求,鼓勵行業“帶教”,培育本地人才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