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4.25%提高至6.5%
億元以上豪宅加印花稅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立法會二十日通過《二○二六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代價款額或價值超過一億港元(以較高者為準)的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稅率,由百分之四點二五提高至百分之六點五,適用於今年二月廿六日或之後簽立的文書。
相關法例落實二○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歡迎。政府發言人指,措施秉持“能者多付”原則,預計每年為政府增加約十億港元收入,只有約百分之○點三最高價的住宅物業交易受影響。
上述獲通過法例將於五月廿九日刊公報。就今年二月廿六日至五月廿八日簽立文書的適用交易,稅務局會向有關律師發信,要求有關交易的買家或賣家在六月廿九日或之前繳付新舊印花稅的差額。
如未在期限內繳付差額,稅務局會向他們徵收最高可達差額十倍的逾期加蓋印花罰款,並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欠繳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