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獲委任資深大律師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十六)日出席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並致辭。今年共有六人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包括陳永豪、嚴永錚、王永愷、卓元暢、鄭欣琪及Charles Hollander。
張舉能表示,資深大律師的名銜是對一名訟辯人所能授予的最高級別認可之一,絕非單憑年資或業務廣泛即可企及。任命反映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經深思熟慮後,認為有關大律師造詣精湛值得法院信賴,配得躋身大律師界領導者行列,遴選過程中法律學養、專業領域、訟辯技巧、判斷力及誠信均備受重視。
張舉能指出,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不單是對個人往績的肯定,更意味全新的責任和義務。資深大律師應在品格操守、訟辯能力及待人接物方面以身作則,亦應更廣泛參與公共服務,包括出任司法及半司法職位、參與專業及紀律團體、法律改革與法律教育事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