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禁駕期再超速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男外僱去年因涉及超速被法院判處禁止駕駛,但有人涉嫌無視禁令繼續駕駛。周二晚上,男外僱駕駛私家車在新口岸區被治安警查獲超速,揭發其涉嫌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將之拘捕並起訴。
被捕男外僱姓楊,約三十歲,報稱餐飲服務員。治安警落案控以“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和“加重違令”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周二晚上約十時,楊某駕駛私家車途經孫逸仙大馬路時,遇上在場進行車輛測速行動的治安警,因其超速被警員截停檢控。
期間,警員發現楊某正處於禁止駕駛期間。翻查資料,楊某去年因涉及超速,被法院判處禁止駕駛,禁駕期由去年十一月五日至今年七月四日止。經查問,楊某辯稱以為禁駕期至今年五月四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