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阻斷美“長臂管轄”
五月二日,中國商務部依據《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發佈禁令,阻斷美國對五家中國石化企業採取的非法制裁措施。這是《阻斷辦法》自二○二一年一月施行以來,我國首次啟用,是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的必要舉措。
二○二五年以來,美國以參與伊朗石油交易為由,將恆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等五家中國企業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DN清單)、凍結資產和禁止交易,不當禁止或限制中國企業與第三國(地區)及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開展正常的經貿及相關活動。
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阻斷辦法》和有關工作機制評估結果,中方發佈禁令,規定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美國對上述五家中國企業的制裁措施。
此舉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彭博社稱,《阻斷辦法》旨在保護中國企業免受不公正的外國法律的影響。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紀文華指出,本次禁令主要針對的是美國的制裁措施,核心在於阻斷在中國境內的法律效力,並未同步採取更為激烈的反制手段。這種精準反制,有助於管控分歧,也為後續通過對話解決爭議保留空間。
長期以來,美國以各種理由大量實施缺乏國際法依據的單邊制裁,大搞 “長臂管轄”。美國財政部發佈的SDN清單目前包含約一萬八千九百個實體和個人,其中涉及中國內地的一千一百二十八個實體、個人和中國香港的四百八十三個實體、個人,且通過所謂“百分之五十”穿透規則,影響了這些被制裁對象的大量關聯企業。
美國濫用單邊制裁嚴重干擾了國際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和穩定,損害了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這是突破主權邊界、脅迫全球市場的霸權手段。這種將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肆意干涉他國企業正常經貿往來的行徑,完全違背國家主權平等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早已遭到國際社會堅決反對。
面對不斷加劇的外部圍堵與非法單邊制裁,近年來,我國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形成了《反外國制裁法》、《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阻斷辦法》等一系列法律工具。《對外貿易法》、《出口管制法》、《外商投資法》等法律也充實了維護國際經貿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對外經貿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內容。這些法律工具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各有側重,協同發力。
中國此次依據《阻斷辦法》對美方非法單邊制裁措施作出明確、有力的法律回應,是基於國際法原則、國家安全需要和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的綜合權衡,目的在於恢復被非法行為破壞的法律狀態,展現了負責任大國的法治思維、以法治方式維護國際秩序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