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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
第B04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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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遭判刑兩個月

網絡發言“斬首賴清德”

台男遭判刑兩個月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四十二歲許姓男子因不滿島內時政及兩岸局勢,去年在社交媒體發表“斬首賴清德”相關言論。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犯恐嚇公眾罪,判處許姓男子徒刑兩個月,緩刑兩年。

台媒六日報道,家住台北市的許姓男子去年三月因對“大罷免”及兩岸局勢不滿,在社交媒體平台三次發表“斬首賴清德”相關文字言論,今年二月被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恐嚇公眾罪起訴。

檢察官聲稱,許姓男子多次發表恫嚇言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且造成社會大眾惶恐,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懲。

或成“館長”案參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許姓男子犯恐嚇公眾罪判刑兩個月,緩刑兩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同樣被檢方指控發表“斬首賴清德”言論的網紅“館長”陳之漢,四月廿九日在庭上拒絕認罪。許姓男子案件的判決,可能對陳之漢相關案件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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