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央積金帳戶注資七千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向符合法定要件的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七千元,即日起生效。
根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規定,如歷年財政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允許,可進行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發放。
相關分配及金額在經聽取財政局意見後,由公佈於特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