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教訓必將再上審判台
昨日是東京審判開庭八十周年紀念日。一九四六年五月至一九四八年十一月,由中、美、英、蘇等十一國代表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軍國主義侵略罪行進行了正義清算,揭露日本侵略者在亞洲多國犯下的纍纍罪行,判處東條英機等廿五名甲級戰犯絞刑、徒刑。這場史無前例的國際大審判,同紐倫堡審判一道,把法西斯戰犯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東京審判留給後世的一筆重要遺產,便是長達一千二百多頁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判決書駁斥了一些至今仍被日本右翼勢力散佈的謬論。如對所謂“戰爭法規不適用於對華戰爭”謬論,判決書指出,“日本軍國主義政府不承認在中國的敵對行為構成了戰爭,堅持稱它為‘事變’”,然而日本原陸軍元帥畑俊六承認,“在中國進行的是一場‘戰爭’”。
再比如對所謂“滿洲事變是中國軍隊炸毀南滿鐵路所致”的謊言,判決書明確指出,“有大量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事件是由日本參謀本部軍官、關東軍軍官、櫻會成員及其他人等事前周密計劃的”,“而中國軍隊當時沒有任何攻擊日軍的計劃,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遭受襲擊”。
對於日本右翼將南京大屠殺的血腥暴行美化成“正常攻略”的無恥狡辯,判決書中明確駁斥:“日本兵雲集在市內並且犯下了種種暴行,據目睹者之一說: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縱的野蠻人來污辱這個城市。這個城市不只是被有組織的戰鬥所佔領,獲勝的日軍為獎賞而犯下無數暴行。日軍單獨一人或者以二、三人為一個小集團在全市遊蕩,實行殺人、強姦、搶劫、放火。當時沒有任何紀律。”
東京審判意義深遠,是正義的象徵、歷史的定案。主要意義在於以國際法對近代以來日本的侵略及其他暴行蓋棺定論,確立了侵略戰爭是國際犯罪、“國家領導人須承擔個人刑事責任”等國際法原則,也促成了一九四七年日本國“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出台。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昨日指出,接受東京審判判決是戰後日本回歸國際社會的前提。但令人憤慨的是,東京審判八十年後的今天,面對東京審判歷史定論和鐵證如山,日本右翼勢力極力否定、極盡歪曲,甚至美化侵略罪行,篡改歷史教科書,向日本社會灌輸錯誤歷史觀。這也就難怪一些日本政府官員、政客頑固將甲級戰犯奉為“英雄”,公然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的所謂“靖國神社”,右翼勢力磨刀霍霍、拉弓搭箭,加速“再軍事化”,部署進攻性武器,重整軍工產業,推動修改憲法,嚴重背離戰後日本自我標榜的“和平主義”。
東京審判的中國法官梅汝璈先生曾說過:“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任何人、任何勢力如果不自量力,企圖為侵略翻案,重蹈覆轍,必將被再次押上歷史的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