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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第A12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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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不影響“五·一”旅客訪港

禁煙新規例在“五·一”黃金周前生效 (香港中通社)

禁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周四生效

港府:不影響“五·一”旅客訪港

【香港中通社二十六日電】四月三十日起,所有人士不得在香港的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署長林文健二十六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推行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市民健康,不認為新措施會對“五 · 一”黃金周旅客訪港意慾有影響。

與內地媒體宣新法

新規例在“五·一”黃金周前生效。林文健指,政府自二〇二二年起已禁止入口及製造另類煙草產品,現在只是進一步完善、擴大法例,期望可將吸煙率由現時的百分之八點五進一步降低;相信旅客不會為了吸食另類煙草產品或吸煙而來港旅遊。

他表示,不希望旅客來港時誤觸法例,政府會在機場、陸路口岸等進行大型宣傳,旅監局及旅發局亦會將相關資訊發放給旅遊業界,及早向旅客提供資訊,並與內地媒體合作宣傳新法例。

最高罰五萬囚半年

由四月三十日起,所有人士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任何人如在公眾地方吸用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視乎管有數量,違者可被發出三千港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若數量超出標準,最高可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訪港旅客亦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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