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對運動場地為人為己
近年澳門大眾體育發展向好,體育場地、設施,單車徑及跑步徑等在放工、放學後使用人流不絕。多做運動固然好,不過亦需注意場地是否合適。
以氹仔為例,部分喜歡跑街的跑友會選擇利用基馬拉斯空中走廊,不時看到居民晨運、晚運或慢跑,可活動身體,亦毋須擔心影響其他使用者。惟本欄曾提及,部分居民在空中走廊踢波、打籃球樣樣齊,無論對正使用走廊的居民,抑或橋下的道路使用者,都帶來潛在危險。
在空中走廊“運球”已屬危險行為,筆者近日更見到有居民在空中走廊踩單車,且速度不低,若遇上老友記、小朋友或帶寵物散步的居民,隨時閃避不及發生意外。
儘管氹仔空中走廊沒有明確告示禁止踩單車,不過有類似告示明確指相關範圍禁止使用滑板車、滾軸溜冰等。事實上,相比下踩單車無疑更危險,當局未有明示禁止就有意為之,無疑有取巧之嫌。
做運動並非壞事,但不代表能以此藉口,為他人帶來影響及受傷風險。居民亦需自律,選擇合適運動場地,為人為己。
賈大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