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女涉不法匯兌被拘
【本報消息】司警前日在路氹兩家賭場查獲兩宗涉及不法匯兌的案件,拘捕兩名涉案內地女“換錢黨”,兩案共檢獲二十萬六千港元疑用作不法匯兌的籌碼。同落案控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各案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案被捕內地女“換錢黨”姓熊,三十三歲,報稱無業。案中有一名中年內地男證人。
前日上午十時,司警針對不法匯兌到路氹某賭場巡查。同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司警發現兩名男女在賭場疑不法兌換金錢後離開,其中男證人隨即到賭場賭博。隨後,司警截查兩人。經調查,男證人早前用四萬四千四百元人民幣向熊女兌換五萬港元籌碼賭博。行動中,司警扣押熊女身上疑用作不法匯兌的十六萬五千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證物,男證人透過不法匯兌獲得的港元籌碼已輸光。經查問,熊女供稱上月來澳從事“換錢黨”,每次為賭客兌換一萬港元可獲八十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得五千港元不法收益。
第二案被捕內地女“換錢黨”姓王,三十六歲,報稱無業。案中有一名中年內地男證人。
前日上午,司警針對不法匯兌到路氹另一家賭場巡查。同日上午十時半,司警發現兩名男女在賭場疑不法兌換金錢後,男證人隨即到賭場賭博。隨後,司警截查兩名男女。經調查,男證人早前用一萬八千元人民幣向王女兌換兩萬港元用於賭博。行動中,司警扣押王女身上疑用作不法匯兌的四萬港元籌碼及一部手機證物,在男證人身上檢獲透過不法匯兌獲得並輸剩的一千港元籌碼。經查問,王女供稱去年十二月來澳從事“換錢黨”,每次為賭客兌換一萬港元可獲一百港元不法收益,至今共獲得兩萬港元不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