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拾銀包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七旬本地翁涉嫌拾取他人銀包後,將部分現金據為己有,涉嫌觸犯“在添附情況下對拾得物、發現物的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子姓麥,七十多歲,本澳居民。
案情指出,治安警較早前接獲一名居民報案,稱在銅錢巷遺失一個銀包,當時在附近區域嘗試尋找,隨後在惠愛街發現麥某手持有關銀包,隨即上前要求返還。麥某即時將銀包以及從褲袋中取出部分現金交還後,便急步離去。
經失主點算,發現銀包內的九百元不翼而飛,於是報警求助。治安警接報後透過“天眼”及附近道路的監控,成功鎖定麥某身份,本月十二日在關閘馬路一帶將其截獲。經查問,麥某承認犯案,但聲稱僅從銀包中取走三百元。案件有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