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濤認不小心駕駛罰一千文
MIRROR成員姜濤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姜濤沒有出庭,其法律代表指姜濤有工作在身,並代表姜濤表示認罪。主任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因一時失誤而犯案,事件中沒有人受傷,僅公物受損,遂判處罰款一千元。
姜濤涉嫌於二○二五年十一月廿八日凌晨四時,沿堅道往西行,當駛至堅道時,因未能合適控制車輛,令車輛左前方撞上護欄。姜濤報警後,向到場警員表示,當時車輛行駛中,他用左手想拿後方的帽子,其後撞上護欄。
據庭上透露,姜濤共涉三宗傳票罪,另外兩罪早前已透過書面認罪的方式處理,餘下的“不小心駕駛”罪需由本人或法律代表到庭處理。
去年二月,姜濤在鴨脷洲駕駛考試中心考車牌,他學了十多堂車就去應考,他僅用了十五分鐘便成功一次過考獲合格成績。成為“P牌仔”後,姜濤入手一架價值約六十萬元的黑色電動車,他當時是一次過付款作為獎勵自己努力工作的禮物。榮升做車主後三個月,已發生交通意外,新車撞花損毁,需要入廠維修,之後就改以平價車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