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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3日
第A12版:視野
澳門虛擬圖書館

距離全民AI到底還有多遠?

距離全民AI到底還有多遠?

先讓我來猜想一下你看到標題時的反應。我相信大概混雜了質疑、鄙視 、不耐煩等眾多負面的情緒。這混合情緒之所以出現,多少是因為你覺得

AI這事早不新鮮,相關的討論更已接近氾濫程度,所以仍然煞有介事地在談AI,要不就是翻炒舊材料,欺騙稿費;要不就是舊聞當新事,無甚新意……

是的,AI不是新鮮事,但我認為對於AI的認知、近用,大部分人仍停留在霧裏看花的狀態——正因如此,文題中的“全民AI”說的不是人人知道了AI是怎樣的一回事,然後熱烈地討論,而是指全部民眾都能普遍應用以及受益於人工智能服務,甚至可將部分工作交予AI,實行人機協作。換言之,我關注的不是AI技術能否以驚人的高速持續發展,也不是看AI產品有否在極短時間推出新版本、新功能,而是民眾有否足夠成熟的認知和能力去應用AI;是以,着眼點不在技術層面而在於人。

先講結論。我認為我們必須盡可能將用戶與AI技術之間的距離拉近,而具體可循“教育”、“文化”與“保障”三個角度出發。但在此之前,或許需要先解決一些更關鍵的問題:“拉近距離”此事何以急切?又為何是必要?這兩道問題的答案,或許可由今年三月澳門街頭出現的機械人說起……

飛速發展已是事實

今年三月,澳門發生了被認為是全球首宗的“人機糾紛”。事發當時,一名婦人於路上查看手機,身後的機械人因路窄無法繞過而停步等待,未料該婦人轉身時被機械人之燈光驚嚇,遂對之斥罵;最後,婦人因身體不適送院,機械人則被警方帶離現場。經媒體事後查證,該機械人為澳門一教育中心所擁有,負責人表示,該款機械人於事件發生前,已多次於旅遊點或公園“現身”,希望透過這些活動來提高居民對科技的興趣,並增強公眾對人工智能的認知與學習熱情。

且先將AI機械人是否真的嚇人、當日糾紛的具體原因拋開,這宗糾紛其實反映了一個現況:機械人與人類共處同一生活場景,早已不是電影情節,而是真實發生的事。但由該名婦人的反應可見,大眾對於“人機共處”此事,似乎尚未做好準備……這正正暴露了科技發展與大眾接受度之間的差距,問題卻是,我們恐怕沒有太多時間去縮窄這距離。

傳播學者羅傑 · 費德勒在其著作Mediamorphosis: Understanding New Media中將人類傳播史劃分為三大巨變階段。這三個階段分別是:口語傳播、文字傳播以及數位傳播,而每次巨變時,新的媒介形式會將舊的特徵吸納,產生一種更強大、更複雜的傳播形態,是以他用上媒介變形一詞,而非徹底斷裂的變革。值得留意的是,三次巨變所需的時間越來越少:第一大巨變,由口語到文字,用了數萬年的時間;第二大巨變,由文字到印刷,用了大約四千五百年;至於第三大巨變,由印刷到數碼,則只用了約五百年。假如我們將視線集中在具體的媒體工具,更會驚覺,收音機、電視、互聯網等都不過是過去五十年湧現的產物。也就是說,我們早已身處一個能見證翻天覆地變化的時代,只是我們無甚感覺……

而費德勒書中的另一要點,就是“三十年法則”。他在審視近五百年的傳播史後發現,一項新技術從最初發明到被社會大規模採用,通常需歷經約三十年——這三十年的演化歷程可再細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各為十年。在首個十年的“入室與摸索期”中,新技術雖展現宏大野心,卻仍處於極不成熟的狀態;此時社會大眾普遍感到陌生與排斥,且因操作介面複雜、成本高昂及核心競爭力不明,導致多數發明在此試錯階段便告夭折。而第二個十年是“滲透與競爭期”,技術開始步入主流市場,隨着介面友善化與成本降低,新媒介與舊媒介展開激烈競爭,社會亦開始探討取代效應,相關法律與社會規範亦隨之介入。最後一個十年就是“普及與常態期”,技術已完全融入日常生活,大眾不再視其為新奇事物,而是如空氣般自然存在,至此變形過程宣告完成,該技術轉化為“舊媒介”,並準備迎接下一波新技術的挑戰。

“三十年法則”已失效?

若將這“三十年法則”放回AI又是否適用?歷史上最早談論AI的時刻,可以追溯至一九五五年——假如以此為起點,三十年早過,但此一計法恐怕只是刻舟求劍,亦未有將大眾應用納入考慮,並不實際;而假如我們將二○二二年,OpenAI推出ChatGPT引起全球關注,正式將“生成式AI”推進大家視線範圍作為起點,那“AI”的發展不過三年多,似乎尚有二十多年的時間供大家摸索。

問題卻是,AI 不像從前的媒介一樣,需要人的參與,以及歷經原型生成、用戶測試、意見反饋、技術修正等步驟的重複實踐方可進步,相反,目前的AI已具備“生成”能力,它能主動模仿舊媒介(文字、繪畫、影片),且修正速度以“天”計,而非以“年”計,更不用說“代理式AI”的能力已是更上層樓。加上,不同的媒體報道紛紛為AI貼上搶飯碗標籤,此舉誘發了大批民眾的危機感,紛紛(自願或非自願地)踏上了學習之旅,且看ChatGPT 僅用兩個月,就達到一億用戶,同樣的數字,Gmail用了六年、Facebook也用了八年,可見大眾對於AI工具接受速度之快。綜合這些背景,都不難令人相信:全民AI,恐怕不需要三十年……

的確,AI的發展或打破“三十年法則”,但我相信並非所有國家、城市都會在這進程中擁有同樣的步速,而決定步伐快慢的因素,正是“滲透與競爭期”中提到的社會反應,亦即相關法律與社會規範能否確立和執行。這兩點,亦正是文首提及的“拉近距離”之重心所在。一旦未能做好“拉近距離”此事,影響的不只是一個行業、一個階層,而是整個社會、不同世代往後的發展。因為在這場早已沒有回頭的科技賽跑當中,世界各地政府都只會奮力往前跑去——當人人都向前,而你只是前行速度稍慢,都極有可能被拋離,更遑論裹足不前的後果。AI時代的數碼鴻溝,一定只會越來越明顯,越來越殘酷。

正因AI鴻溝的影響如此深遠,盡可能將用戶與AI技術之間的距離拉近就變成了一件既必要又急切的事。那具體要如何從“教育”、“文化”與“保障”這些範疇入手?我們下次再談。

蕭家怡(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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