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停牌期載前女友被捕
二人爭執 女方報警求助兼舉報
【本報消息】本地男與前女友發生糾紛推撞,治安警接獲女事主報案到場處理,期間有人揭發男方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經查,警方確認上述男子正被停牌,隨即將其拘捕。
涉案男子姓鄭,二十多歲,澳門居民,報稱文職人員。
男子一月始遭停牌
治安警本月四日凌晨四時許,接報青洲青翠樓停車場發生一宗感情糾紛,隨即派員到場跟進。期間,女事主舉報鄭某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翻查資料後確定事主舉報屬實。經了解,鄭某當日凌晨約○時三十分於下環李家祿街接載女事主,期間雙方發生爭執,至青翠樓停車場時糾纏推撞,最終女事主報警求助。
經翻查資料,鄭某自今年一月開始被禁止駕駛,限期至明年一月。疑人涉嫌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被移交檢院跟進。問及禁駕原因,治安警指停牌判決與本案無關,因此不披露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