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盧九街小販檔縱火被捕
作案後留現場觀看 無與檔主結怨
【本報消息】六旬本地漢涉嫌用打火機縱火燒盧九街某小販檔,司警調查後於本周一將其拘捕。
被捕本澳男子姓梁,六十三歲,報稱無業。警方以縱火罪名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本月四日深夜約十一時,司警接獲消防通知,盧九街附近某小販攤檔疑遭縱火,隨即展開調查。經查,案發現場攤檔內有兩處火頭,掛曆及一沓衣紙遭焚燒。該小販檔主表示,當晚十時許在家得悉攤檔起火,隨即趕至將火撲滅並報警。
疑人作案動機未明
司警經調查鎖定疑人身份,發現有人案發當晚曾手持一罐啤酒到上址一帶徘徊,約十時取出打火機點燃該小販檔的掛曆及一沓衣紙後,走到附近地方觀看起火過程再離開。本月六日,警員到疑人位於筷子基的住所將其拘捕。初步查明疑人與檔主並無結怨,作案動機仍待調查。
火勢蔓延後果嚴重
司警表示,此案所釀成的火警雖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巨額財產損失,但案發小販檔內放置大量易燃物件(衣紙、紙皮箱及塑膠布),且該小販檔鄰旁為五層高的舊樓與其他小販檔。倘火警未及時撲滅,火勢有可能蔓延至旁邊小販檔,且火勢及濃煙會對大廈住戶構成嚴重危險,後果難以估計。縱火屬於嚴重犯罪,導致火警者需負上法律責任,呼籲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