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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
第A06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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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外幣福費廷創“出海”首例

南沙大力推介金融三十條

南沙外幣福費廷創“出海”首例

跨境轉讓澳分行 涉資十四萬美元

廣州南沙區政府公佈,為進一步打通境內信貸資產與境外資金的流通渠道,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廣州南沙信貸資產跨境轉讓至澳門取得新突破,外幣福費廷資產“出海”首單落地。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三月十七日對農業銀行廣州分行申請的一筆外幣信貸資產跨境轉讓業務予以備案,指導該行將一筆信用證項下的美元福費廷資產轉讓給農業銀行澳門分行,金額為十四萬美元。

開拓跨境金融先例

這是《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下稱“南沙金融三十條”)政策發佈後的首筆外幣資產跨境轉讓業務落地,亦是廣州南沙自貿區外幣福費廷資產向境外轉讓的首次實踐,為支持南沙豐富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品種、深化跨境金融市場開放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金融實踐樣本。

“南沙金融三十條”明確提出,優化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規則。為支持廣州南沙自貿區開展跨境資產轉讓業務,國家外匯管理部門靠前服務,構建“政策解讀、業務指導、風險防控”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通過線上線下聯動宣講、現場走訪調研開展政策宣傳和需求摸排。在了解到農業銀行廣州分行存在外幣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需求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提供全流程“一對一”政策指導和業務支持,指導其制定跨境資產轉讓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將外幣福費廷資產順利轉出。

該筆業務的落地,兼具政策實踐與市場服務“雙重”價值,帶來“三贏”局面。一是通過外幣信貸資產跨境轉讓,有利於境內銀行盤活存量信貸資產,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進一步提升金融資源配置和流動性管理效能。二是有利於境內銀行依托境內外市場聯動優勢,提升盈利能力,為後續銀行探索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支持實體企業融資開拓實踐路徑。三是為境外資金投資境內優質金融資產提供合規、便利的渠道,有力地促進境內外金融機構協同創新,推動金融市場雙向開放。

國家外匯管理部門下一步將繼續立足廣州南沙自貿區發展大局,進一步推動“南沙金融三十條”政策落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更多跨境融資便利舉措,進一步支持廣州南沙自貿區建設高水平開放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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