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發展 你在現場
近年,澳門文化發展的討論多聚焦於培育人才與扶持精品,但較少涉及培養觀眾與促進文化消費。上述兩個方向無疑都是文化繁榮的基礎,不妨這樣比喻:前一個條件是骨骼,後一個因素是肌肉,假如肌肉質量不達標,骨骼再強壯,也是行之不遠。
作者、作品和觀眾相互依存,只有無數個“你在現場”的體驗,才能構成文化藝術的可持續發展。培養觀眾及促進文化消費,絕非戰術調整,而是關乎城市文化根基的戰略選擇。
從國際經驗看,文化消費是衡量城市文化活力的核心指標。巴黎、倫敦、紐約等文化都會,其城市魅力不僅源於藝術創作,更在於龐大的觀眾群體與活躍的文化市場。觀眾不僅是受眾,更是構成文化生態的動力。反之,若觀眾參與度低,再優秀的作品也難以實現社會價值與經濟效益。
法國策展人尼古拉斯 · 伯瑞奧迪曾提出“關係美學”概念,強調藝術實踐需以“人類關係及其社會語境”為核心,將藝術視為互動與對話的集合。這個概念正好回應上述議題。簡言之,在澳門語境下,這意味着文化發展必須由作者的單向輸出轉為雙向奔赴,觀眾參與、社群共建。
個人經驗,我在服務博物館期間堅持舉辦兒童藝術工作坊,並非旨在培養藝術家,而是播種文化情感。一位導師曾告訴我,有個小男孩上完水墨課,在觀看齊白石水族畫時自信地說:“我也能畫,畫得比他好!”文化審美由此悄然生根,未來無論其職業為何,都可能成為文化的消費者、支持者,甚至傳播者。這就是培養觀眾收穫的長遠價值。
澳門在觀眾培育方面已有諸多實踐。“澳門樂壇新一代音樂會”歷經二十五屆,孵化了一代音樂人才,包括“澳門青年音樂比賽”在內,其社會影響可再深化,若能增加家庭互動環節,音樂知識普及,不僅增強觀眾黏性,還可擴大文化社群。澳門青年交響樂團明年成立三十周年,值得思考如何擴大社區宣傳,讓“青交”不僅是海外名片,更是澳門居民的文化驕傲。
美術領域同樣如此。澳門美術協會成立七十周年,其“時代新風”理念可進一步落地:通過公共藝術項目、社區美育,讓美術從展廳走向街頭,走入居民的生活。澳門筆會迎接四十周年之際,文學推廣需創新敘事,利用新媒體、跨界合作等方式吸引年輕讀者。各文藝團體可聯合舉辦文化沙龍、讀者見面會,甚至開發文化主題旅遊路線,讓文學藝術與城市空間互動,激發居民的文化參與熱情。
經濟誘因與文化發展又有何關係?值得探討。國際文化繁盛之地,其文化消費佔居民總支出比重普遍超過百分之十,澳門顯然尚有提升空間。當“十五五”規劃將“深入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改善消費意願”列為戰略目標,文化消費正是潛力巨大的增長點。是否利用票務補貼、文創消費券等政策工具達到槓桿效果,既發揮短期撬動作用,又避免形成依賴,尚需深入探討。同時,應打造文化消費地標,如文創街區、夜間藝術區,讓文化體驗成為旅遊、購物之外的“第三消費引擎”。
培養觀眾、促進文化消費,本質是構建“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文化生態。這並非單純的票房問題,而是城市文化主體性的重塑——當居民從“被動觀看”轉為“在場參與”,文化便從他者的事變成了自己的事。要做到“你在現場”,尚需政府、機構、團體、創作者與居民的協同努力,惟其如此,澳門文化發展的骨骼與肌肉方能真正協調生長。
太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