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拾手機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去年十二月上旬,一名內地女遊客在一輛“發財巴”涉嫌拾獲他人遺留在車上的手機並據為己有,女失主同日報案追究,報稱手機價值四千五百人民幣。治安警接報調查後,上周四在關閘口岸拘捕女嫌犯,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
被捕內地女子姓梁,五十餘歲,持港澳通行證,報稱商人。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去年十二月六日,一名內地女遊客報稱當日在一輛賭場穿梭巴士上遺留一部手機,遍尋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要求追究對方刑責。治安警經調查,並透“天眼”及賭場穿梭巴士上的監控系統,發現一名女子拾獲手機。上周四上午約十一時半,涉案姓梁女嫌犯經關閘口岸入境時,被治安警截獲拘捕。經查問,梁女供認拾獲手機,事後將贓物帶返內地使用,目前手機贓物在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