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統內亂頭目罪成
尹錫悅一審被判無期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中通社十九日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十九日宣佈,前總統尹錫悅內亂頭目罪罪名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
派遣軍隊發起暴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四百一十七號法庭十九日下午就尹錫悅涉嫌內亂頭目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法官在宣判時說,難以否認尹錫悅意圖通過向國會派遣軍隊實施封鎖、逮捕主要政治人物等方式使國會活動癱瘓,導致國會在一段時間內無法正常履行職能。法院同時認定尹錫悅派遣軍隊發起暴動的事實成立。尹錫悅的行為符合刑法上內亂罪成立條件中的“以擾亂憲政秩序為目的”與“暴動”。
法院指出,宣佈緊急戒嚴本身並不直接構成內亂罪,但若其目的在於使憲法機關功能癱瘓,則可構成內亂罪。法院強調,本案的核心在於尹錫悅向國會派遣了軍隊。
策劃犯罪沒有歉意
在量刑理由方面,法院表示,尹錫悅直接主導策劃犯罪,並使多人參與其中。緊急戒嚴帶來巨大的社會代價,尹錫悅卻沒有表現出歉意。
自十八日夜間起,大批堅持尹錫悅無罪的支持者及呼籲判處尹錫悅死刑的民眾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附近及首爾市多地舉行集會示威,現場瀰漫着緊張氣氛。青瓦台發言人表示,對當天涉尹錫悅一審宣判結果無特別立場。
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批評稱,對於動搖國家根基的內亂頭目尹錫悅,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這是動搖司法正義的判決。韓國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對此沒有表明正式立場。國民力量黨成員、首爾市市長吳世勛向國民道歉並強調國民力量黨要與尹錫悅進行切割。
尹錫悅身陷八宗刑事訴訟。在一月十六日其涉嫌內亂首個案件的一審判決中,尹錫悅因妨礙執行特殊公務、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指示偽造虛假戒嚴宣佈文件等罪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晚,韓國時任總統尹錫悅以剷除“從北勢力”為由發佈緊急戒嚴令。次日凌晨,韓國國會通過要求解除戒嚴令的決議案。此後,尹錫悅先後被停職、逮捕、彈劾。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今年一月十三日以涉嫌內亂頭目罪要求法院判處尹錫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