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寶之夜》的回想
昨天提過蔡麗貞曾參加歌唱選秀節目《聲寶之夜》,事實上用歌唱選秀節目形容並不適當。儘管該節目確發掘過如葉麗儀、賈思樂、李龍基、陳潔靈及區瑞強等歌手,但原則上該節目其實更接近《殘酷一叮》或《全美一叮》,而不是《星夢傳奇》及《中年好聲音》,只因並不是純粹的歌唱節目,而是天才表演。
節目的全名其實是《聲寶之夜各展其才》,只是大眾為了簡稱才省略了最後的四個字。節目在六八年七月十日首播,初代的主持為譚炳文及詹小萍。參加表演的條件相對簡單,不管表演內容是歌唱、舞蹈、雜技及魔術都可以,而且不分年齡及性別,只要不是職業表演者便可報名參加。事實上節目初期沒有評分,單純的才藝表演,第一集獲得高評價的是尖沙咀歌舞團表演的夏威夷舞,之後又有用琴弓拉鋼鋸進行演奏。大概由於表演水平太過參差,第三集開始安排了專業歌唱家如鮑蓓莉及費明儀等獻唱。
在節目播出了約三個月後終開始用亮燈數目評分,同時贊助商也提供了獎品,一盞燈的獲玩具雀鳥、兩盞燈獲收音機、三盞燈獲電動榨汁機、四盞燈獲手提錄音機;而且凡獲四盞燈的都可以自動參加之後舉行的決賽,更能獲得電視機、洗衣機或電風扇等獎品——畢竟是物質生活並不富裕的年代,所以朝着獎品而參賽的人為數不少。
坊間不少人誤以為葉麗儀(見圖)是首位獲得四盞燈的表演者,當中實有謬誤,大概是因為她太具代表性所以其他人被自動忽略。事實上葉麗儀是該節目第三輯表演者之一,同屬第三輯獲四盞燈入決賽的單位共十二個,於六九年七月經過兩晚決賽後葉麗儀雖贏得冠軍,但卻不是唯一的一位,原因是出現了雙冠軍,只是另一位冠軍並未獲得賞識入行,便被大眾自動忽略了。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