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民力協作共構安全環境
去年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成效,火警出勤總數降至八百五十宗,同比下降逾百分之三。但數據背後,阻塞疏散通道這一“頑疾”,仍是威脅城市安全、亟待根治的突出隱患。
新《防火法》明確了業主的首要責任,且消防局巡查力度空前,去年全年巡查逾萬一次,有助推動防火工作。只是疏散通道被電單車、雜物阻塞的問題依然嚴峻,並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徵。違規主要集中在北區黑沙環、祐漢及中區內港一帶,因“三無大廈”及舊樓密集,長期缺乏有效管理。從執法數據看,去年至十一月完成的一百一十六宗行政處罰,大部分涉及此類違規,當局以勸喻督促改善為主,反映出除靠勸喻和處罰外,亟需尋找更有效的治理方法。
春節將至,祭祀活動增多,加上冬季乾燥,用電用火用氣需求上升,火災風險顯著增加。消防局已呼籲祭祀須在露天通風處進行。在此關鍵時期,住戶的自我管理是預防火災最有效的一環。這不僅遵循節日安全指引,更體現在日常習慣,離家前關閉電源氣閥、定期檢查電器爐具,以及徹底清理住所門口、走廊及樓梯間的雜物,確保疏散通道絕對暢通。這既是對自身安全的負責,也是新《防火法》規定的法定義務。
要從根本上解決通道阻塞等問題,必須超越單一部門的巡查,構建常態化社區協作機制。政府部門應加強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的溝通,共同履行管理責任。對於“三無大廈”,則需依賴社區組織、坊會團體積極介入,協調勸喻,並在必要時聯動政府巡查,形成治理合力。
宣傳教育則需更具針對性與穿透力,針對火警主要成因和隱患突出區域,進行點對點、面對面的精準宣教,例如針對外籍家傭等群體製作多語種宣傳品。最終目標將防火意識內化為每位居民的生活習慣,實現“社區防火齊參與,消防安全共構建”。
節日的祥和,必以安全為基石。當局須堅持嚴格執法與精準宣傳並舉,社區與居民則需切實履行管理責任與個人義務。唯有政府、社區、居民三方協同發力,加強民力協作,才能築牢澳門的生命財產安全防線。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