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6年02月07日
第A02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涉國安案律師需通過審查

涉國安案律師需通過審查

得出決定不得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本報消息】《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律草案建議修改及增加《司法組織綱要法》的條文,其中將增加“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行為的特別許可”條文,明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其律師也需通過審查。

法案條文列明,在具權限司法當局有合理理由認為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必要的任何性質的訴訟程序中,訴訟代理人應先獲具權限法官的特別許可,方可參與訴訟程序。為適用有關規定,訴訟代理人向具權限法官提出特別許可的申請,並附同訴訟委託書、申請人的代理人資格證明,家庭成員情況、國籍、與境外組織或個人聯繫情況等資料。具權限法官可要求訴訟代理人在兩日內提交其認為對審查屬必要的其他資料。

具權限法官應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提交予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以便國安委就應否向訴訟代理人發出特別許可而作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就具權限法官根據審查意見書而作出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2026-02-07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61856.html 1 涉國安案律師需通過審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