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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1日
第A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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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民意轉化建議 監督促進善治

民意轉化建議 監督促進善治

立法會昨舉行學習座談會,全體議員均表示將按照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上的講話要求,自覺維護行政主導原則,支持和配合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鞏固行政立法之間的良性互動,積極有為、勇於擔當,為提升特區治理效能作出應有貢獻。

夏寶龍上月廿六日在北京出席專題研討會並講話,除了要求港澳新一屆立法會要履職盡責展現新形象,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共同建設香港、澳門美好家園外,並從五方向為立法會指明從“制度堅持”邁向“效能完善”的實踐路徑。

立法會作為特區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首要職責是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種支持不是被動的“橡皮圖章”,而是主動的“改革夥伴”,在支持與監督之間尋求最優平衡,真正實現“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的治理新境界。正如夏主任所言,立法會對政府的重大決策“不能光口頭上喊支持,更要拿出實際行動”。意味着議員需要深入政策前端,在立法調研、政策諮詢階段就積極參與,提出建設性意見,使政府施政更具科學性與操作性。

監督政府是立法會的憲制職責,但監督不等於對立,應以改善施政為目的,而非為批判而批判。議員在審議法案、審核預算時,應着眼於如何優化政策設計、提升執行效率、保障公帑善用。如在審議民生政策時,與其簡單反對,不如提出更具可行性的替代方案;在跟進施政成效時,應聚焦問題解決而非責任追究。這種建設性監督,才能真正促進良政善治。

立法會作為社情民意的“匯集地”,不能僅當民意的“傳聲筒”,更要成為民意的“轉化器”。夏主任要求議員“厚植家國情懷”、“熱心服務市民”,便是需要議員真正深入社區,將居民的“急難愁盼”轉化為具操作性的政策建議。在處理住房、交通、醫療等民生議題時,立法會應搭建政府與居民的對話平台,促進政策在制定階段就吸納民意,減少執行階段的社會摩擦。

夏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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