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希首案一審判囚一年八月
【中新社首爾廿八日電】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十八日對前總統尹錫悅妻子金建希涉嫌操縱股價、收受賄賂等罪名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一千二百八十一萬五千韓圜。“金建希特檢組”表示將對其中部分無罪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十七合議庭當天就金建希涉嫌三項指控作出一審判決。
就金建希從統一教方面接受請托和收受高價物品這一指控,法院認定其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針對金建希涉嫌操縱股價違反《資本市場法》,以及從“政治掮客”明泰均處獲取民意調查服務違反《政治資金法》的指控,法院認定均不成立,判定無罪。
此外,法院表示,鑒於涉案物品無法沒收,依法追繳相應價款。在上述判決作出後,“金建希特檢組”表示將對此案一審中部分無罪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特檢組認為,法院在共犯認定、政治資金捐贈認定以及請托認定等方面的判斷,邏輯難以理解、完全無法接受。同時,法院對有罪部分所作量刑,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來看也明顯不足。
尹錫悅被判囚五年
據報道,此次判決是與金建希相關的三宗案件中的首場一審判決。此外,尹錫悅此前因妨礙執行特殊公務等罪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這是韓國憲政史上前總統夫婦首次同時被判處實刑。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金建希特檢組”以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政治資金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為由,對金建希提起公訴。同年十二月三日,特檢組以涉嫌操縱股價、收受賄賂等罪名,請求法院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二十億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