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藏煙花爆竹一男被捕
【香港中通社二十七日電】香港警方二十七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方二十六日在屯門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在其租用的一個貨櫃內檢獲五十八箱煙花,總重約八百公斤,市值約一百萬港元。
市值約一百萬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二十六日下午於屯門大欖涌展開行動,以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並在其租用的貨櫃箱內檢獲五十八箱煙花,種類包括龍吐珠、擦炮及炮仗等。警方相信行動已成功阻止煙花流入市場,被捕男子已被落案起訴,將於二月十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市民在慶祝節日期間,切勿使用、購買非法的煙花爆竹,此類物品極容易引致火災或其他嚴重事故,對個人及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根據香港《危險品條例》,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港元及監禁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