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導提升治理合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舉行“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致玫詞時,重申中央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原則立場,為特區落實行政主導、提高治理效能、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明方向。
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既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特區政府的首長,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雙重負責。回歸以來,澳門在行政主導體制下,有效統籌社會資源、快速應對風險挑戰、持續改善民生福祉,實現了經濟快速發展與社會大局穩定的雙重成就。實踐證明,行政主導強化協作治理,展現制度韌性與治理效能。
夏寶龍指出,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必須強化“當家人”意識,切實肩負起治理澳門的首要責任。這一定位至關重要。行政長官作為“一國兩制”實踐的“第一責任人”,不僅要善用基本法賦予的各項權力,更要具備戰略眼光與改革魄力。面對國家“十五五”規劃的新機遇,特區政府應主動加強頂層設計,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深化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融合,提升公共服務質效,進一步破解發展難題和深層次矛盾。政府各部門須在行政長官領導下形成合力,打造高效有為的現代服務型政府。
行政主導絕非“行政獨大”,而是強調在行政主導下,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協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立法會應以建設性姿態支持政府施政,在重大政策制定中深入調研、建言獻策,做到支持施政、理性建言。立法會議員更應厚植家國情懷,忠於國家、忠於澳門、忠於基本法,在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同時要深入基層、傾聽民聲,樹立專業、務實、為民的議會形象。
社會各界也應增強主人翁意識,理解、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澳門是全體居民的家園,全社會凝聚“愛國愛澳”共識,形成尊重制度、維護秩序、共謀發展的良好氛圍,使行政主導落地生根、發揮最大效能,共築澳門良政善治的新篇章。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