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大型活動截查車輛增阻嚇
去年酒駕百四宗降成七
【本報消息】治安警表示,去年全年酒後駕駛行為合共有一百四十一宗,較二○二四年全年一百七十宗,下降百分之十七點○六,當中觸犯“醉酒駕駛”罪(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共有八十六宗,較二○二四年全年一百一十二宗,下降百分之二十三點二一。受酒精影響下駕駛(每公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或等於○點五克及低於一點二克),共有五十五宗,較二○二四年全年五十八宗,下降百分之五點一七。
藥後駕駛共有三宗,較二○二四年全年兩宗,上升百分之五十。有關酒精測試不合格率方面,於二○二五年每一萬名測試者中,有三十人被證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標,較二○二四年全年每一萬名測試者中,有四十二人超標,下降百分之二十七點二一。
治安警表示,警方一直採取主動執法打擊行動,根據此類違法行為特點及趨勢,針對性部署於餐廳、酒吧聚集地周邊,尤其於節假日及大型活動舉辦期間,於主幹道、口岸周邊等地點隨機設置路障截查車輛,並對駕駛者呼氣酒精測試,以加強打擊及阻嚇酒後駕駛行為。
治安警亦會透過不同媒介和多渠道宣傳,透過新聞發佈打擊酒駕和藥駕的個案,加強對駕駛者的警惕和宣傳效果,透過現有的聯絡機制溝通並舉辦講座,向各行各業的居民和駕駛者灌輸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