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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1日
第B07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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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綸:宏福苑不擬原址重建

黃偉綸表示,特區政府目前不考慮在宏福苑原址重建住宅。

黃偉綸(大公文匯)

黃偉綸:宏福苑不擬原址重建

未來將不建住宅 研轉為社區設施

【本報消息】據港媒十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正持續推進大埔宏福苑火災各項善後工作。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十日表示,特區政府目前不考慮在宏福苑原址重建住宅,相信在原址建造社區所需設施會較為恰當。

大埔宏福苑去年十一月底發生五級大火,七棟樓宇陷入火海,一百六十一人罹難,居民痛失家園。資料顯示,宏福苑共有八棟,提供一千九百八十四個住宅單位。長遠安置方面,特區政府自一月九日起通過社會福利署“一戶一社工”機制,全面收集受影響業主的安置意願,計劃一月中下旬進行分析,優化後續工作方案。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與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十日接受電台訪問,其間黃偉綸表示,原址重建方案並不實際,該處未來不再作住宅用途,正研究轉為社區設施。

原址重建最快九年

黃偉綸表示,大埔宏福苑火災的情況是“特殊中的特殊”,若當局不大幅介入,業主將“身無分文”,因此動用適當公帑協助居民是特區政府的選項之一。

黃偉綸解釋,原址重建須先處理業權問題,參考外國例子,單是處理法律程序已耗時數年,隨後清拆七棟大廈需時約一年半,才能開展重建工程。他以香港居屋為例,由規劃至落成需時六年,故政府估計原址重建最快要到二○三五年才能入伙。

選項之一“樓換樓”

黃偉綸介紹,特區政府九日公佈有關宏福苑業主的安置方案問卷,旨在集納居民、社工、政團等各方的意見。火災善後工作已進入新階段,應聚焦居民長遠安置安排,其中一個方案是向業主買業權,同時特區政府提供以居屋“樓換樓”的方法處理,部分居屋最快可在今年選房,二○二七年或二○二八年入住。

黃偉綸指出,由特區政府購買業權的方案粗略計算需要動用近六十億港元,由特區政府投入起動資金成立並接受外界捐款的“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扣除各項援助後剩約二十億港元,因此若採取此方案,相信需要投入公帑。

政府購業權需60億

另外,卓永興指出,宏福苑業主租金補助佔大約六億港元,至二○二七年底完結,預計最快落成的原區重建方案,最早二○二九年入伙,意味居民兩年後仍未得到長遠住所。卓永興指出,延長補助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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